第418章 上风

土鳖进城 与山河 1152 字 3个月前

鱼吃过了,一样的美味,他并没有被冻僵,也没有任何不适。

显然这里并不是赤尾银鱼的原生地,应该跟阿尔古纳河里的一样,是从别的地方流窜过来的。

毒玫瑰眼中生存方面无所不能的丁向南,再次展现了他无所不能的特质,两天的时间,他用枯草编了一个网兜,再配上松树枝,一个简陋却实用的抄网便做了出来。

他在湖边挖了个水坑,捞上来的鱼放到坑里,这么美味的鱼,高低带出去给毒玫瑰尝尝。

五天时间转瞬即逝,他和毒玫瑰已经形成了默契,每天上午他们都会遥遥相望,互报平安。

剩下的时间,丁向南就训练自己的速度。他必须要去适应白狼的速度,只有适应了它的速度,才有可能去战胜它,不然只有被动挨打的份。

丁向南给自己制定的训练计划就是,每天跟白狼对战一场,剩下的时间自己练。

当然,他之所以敢通过跟白狼的对战,来刺激自己的潜能,是因为他知道白狼只能连续六击。

只要撑过这六击,就可以趁它泡水的时间退回谷里。而只要退到谷内,白狼就肯定会放弃进攻。

不得不说,这种用实战,在生死线来回徘徊的方式确实管用,半个多月的时间,他速度提升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高度!

现在的他,在白狼的攻击中,能够相对从容的全身而退了。

丁向南这段时间,速度方面的提升,比好多人一辈子的提升都大的多。

这也算是机缘巧合吧,如果让他凭空训练速度,可能也会有进步,不过比之原来,不会有太大的提升。而现在,却是质的变化!

其实这么短的时间,训练出这样的效果,很不合常理,却真实的在他身上发生了。

如果硬要解释的话,那主要原因是有白狼做参照物,知道差距有多大,知道自己要提升到什么程度,才能有活命机会。

在生死的压迫下,加上那股不服输的精神,加上他得天独厚的天赋,再加上他自己都还不了解的玄黄体质,使他的速度提升到了近乎变态的程度。

如果现在再跟毒玫瑰比试,单从速度方面,他已经远远甩开毒玫瑰。而速度加匕首,也成了他后来对战的一个杀手锏。

通过这些天的观察,果然如他所料,每天被黑狼赶进来的猎物都是双份,而白狼只取一份,另一份自然是归了丁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