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啊,是个好地方。
八九岁的小女娃,被锻炼的,心眼子比藕节还多。
不相信任何人,是在这里活下去的必要手段,墨承影能够理解。
沈雁归不记得自己,他其实也能理解。
当年江佩蓉在永州,之所以有活菩萨的美称,是因为她从不间断救人。
那间小院里像他这样的小孩有很多,伤治好了,若没有立刻离开的,也跟他一样,跟在沈雁归身后。
她的容貌随娘,尤其是下巴和嘴,可她个头随爹,明明不是年纪最大的,在一众孩子中,却是鹤立鸡群。
加上脑子灵光、身手好、讲义气,是个实实在在的孩子王。
别的不说,去山坡上躺着晒太阳,一躺一片。
那可不止是墨承影和沈雁归两个人的记忆。
所以说,对自己这样一个在生命中出现不足一年,又是人群中最沉默寡言的那个,她记不得自己,实在情有可原。
可是理解归理解,墨承影总是有些失落的。
“你那时候就该给我留个信物。”沈雁归是不愿买面具的,从小到大全脸、半脸的面具她太多了,可瞧着墨承影喜欢,便抠了四文钱递给摊主,“有了信物,说不准我就想起些什么来了。”
“留了,我那时候身上唯一的一枚青玉平安扣。”从他尚未记事便随身带着,“上面还刻着我的名字。”
墨承影更委屈了,“结果被你弄丢了。”
沈雁归瞧他那模样有些不忍心,宽慰道:“平安扣啊?阿娘说这些随身之物带久了,容易被人通过物件认出身份来,不许我带,所以这应该放家里了,回头我问问我阿娘,或许还在呢。”
墨承影本不想说,又怕日后冯妧清拿玉佩做文章,道:“在冯妧清那里。”
果然呐,人永远不会知道自己忘记过什么。
因为压根想不起来。
沈雁归张张嘴,这么大个人都想不起来,那么小个平安扣,她是完全不可能有印象的。
“抱歉,将你的东西弄丢了。”
墨承影将她拉过去,微低着头,道:“不是我的,是你的,我的都是你的,所以……”
他拖长了声音,沈雁归重复问道:“所以?”
“你是不是也给我点……”
沈雁归趁着旁边的摊主不注意,忽而踮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