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二十七一大早,秋一诺就被程红英掀了被子。
“太阳晒屁股,都几点了,还不起来。”
将脸埋在了枕头里,有些起床气的嘟哝着:“一会儿就起来,我再睡十分钟。”
“十分又十分,现在都八点了,快起来,我给你做了新衣服,快起来试试。”
说到这里,她又忍不住的炫耀,“我给我大外孙做了两套红色的小棉袄,穿起来可好看了。”
秋一诺在程红英的絮絮叨叨里也清醒了,懒懒的打了一个哈欠,“行,我现在就下地洗脸,看看你给我做啥样的棉袄。”
院子里,秋千金穿着崭新的棉袄蹲在压水井旁边磨刀,这也是腊月二十七的习俗。
见她出来了,秋千金立刻显摆起自己的新衣服,“姐,你眼光真好,你看这个深蓝色多适合我。”
有时候,连她都佩服秋千金的嘴皮子,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这不就是这个年代普通的深蓝色吗?
还是老少爷们人手必备的颜色,让他说的好像是世界独一份似的。
很不走心的说了两句,“好看,真好看。”
洗漱完,她便兴致勃勃的冲进了程红英的屋子,看着炕上趴着两个红彤彤的儿子,足足愣了好几秒。
大宝一脸生无可恋,好似在说:我姥姥的审美也太恐怖了。
二宝倒是没半点反应,张嘴啃着自己的小拳头,丝毫不在乎自己现在有多么的喜庆。
秋一诺没憋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也对,她不能对这个年代的审美要求太高。
程红英从外面进来了,将满脸委屈的大宝抱了起来,“你干啥呀,怎么笑的那么大声,吓到我们大宝了。”
“妈,你看大宝红彤彤的像不像香肠。”
大宝气的眼泪都快飙出来了,他的偶像包袱彻底完犊子了。
程红英气死了,一巴掌拍在了秋一诺的后背上,“哎呦,妈,你下手也太狠了吧,我的后背疼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