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颗“地雷”不用柳如烟引爆,自然有人对付于海。
于海这两年来过于出风头,报业的各大老板迫不及待地想要给于海一个狠狠的教训。
《经济日报》独家披露了一则令人震惊的消息:于海在加拿大求学期间,竟然曾经多次触犯包括偷窃、冒签支票、非法使用他人信用卡、私藏枪支等在内的整整 7 项控罪!
最终,他被判处入狱两年减一天的刑期。
据传闻所说,加拿大沙省大学的香江同学本来就寥寥无几,不会有人曝光他的经历。
如果于海仅仅只是香江的一名普通职员,那么《经济日报》恐怕绝对不会轻易揭露他的“案底”。
但问题就在于,于海并非普通人,他近年来在香江可谓是声名鹊起,风头无两。
也正因如此,这条新闻一经曝光,便如同核爆炸一般,在整个香江引起了轩然大波。
当晚,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巨大舆论压力,于海不得不站出来发表声明。
他承认自己在 20 岁时,也就是 1979 年的短短 3 个月内,确实曾经因为使用他人的支票和信用卡,涉及金额高达 4600 加元。
以及无牌藏手枪,全部控罪共判刑两年减一天,但实际服刑 4 个月获释。
金庸是在阅读《经济日报》时,偶然间看到了这则令他震惊不已的新闻。
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精心挑选的《明报》掌门人于海,竟然会陷入如此大的风波之中。
当初,金庸之所以选择于海来执掌《明报》,并非仅仅出于个人情感的冲动,而是经过了一番深入的调查和考量。
他对于海的背景和经历进行了详细的了解,最终得出的结论是于氏历史清白,完全有能力胜任这一重要职位。
然而,现实却给了金庸一记沉重的耳光。
这一突如其来的事件,对于金庸来说无疑是一次巨大的打击。
他不禁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同时也为《明报》的未来感到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