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谋长,立马给骑兵团下达命令,高玮兵的部队出来之后,以最快的速度赶过来,切断他们的退路。告诉102师高玮兵他们马上就要行动了,让杨毅按照计划行事,他们师的骑兵团也做好准备。”
“是!”
春城外,炮火不停地落下,一片火海十分壮观。
所有奉军双手抱头蹲在战壕内,只有少数的人利用潜望镜观察着战场上的情况。
一些新兵感受到炮火声的咆哮,内心升起一些恐惧,不过在老兵和自己班长的安抚下镇定下来,并且很快适应过来,这样的场景和他们训练的时候差不多。
一轮一轮的轰炸,107师不过伤亡了上百人。
“兄弟们,给我冲!消灭前面的奉军,荣华富贵就在眼前!”
孙列臣怒吼一声,抬起手中的枪扣动扳机,大批大批的士兵前赴后继地冲上去。
春城内,高玮兵的部队也开始发起冲锋。
“六五团的,都跟我起来,现在该我们了,都不要给我丢六五团的脸,都给我记住了,你们是一名军人,千万不要辱没了你们身上的军装!”
“咱们这是在拯救整个东北,让咱们的妻儿都过上幸福的生活,让那些帝国蛮夷不敢再轻易欺负我们,虽死犹荣!炎国会永远记住你们!”
留五团的团长一顿呐喊,整个六五团的士兵热血沸腾,不仅仅是他们,还有其他团的士兵皆是如此,一个个宛如嗷嗷叫的野狼一般。
“都不要慌,按照我们平时训练的那样,迅速还击!”
一挺挺重机枪抬起来,两名士兵立马挖抗修筑机枪工事,端着轻机枪的士兵直接架起来瞄准,他们手中都是清一色的毛瑟步枪,射程远精准度也高。
奉军自己生产的毛瑟步枪更加完美,由于产量有限,目前只有近卫师的士兵能装备,自己生产的毛瑟步枪不仅射程远,精准度高,而且配备三个弹夹,每个弹夹可以容纳五发子弹。
同样是步枪一次性可以快速填装五发子弹,节约了很多时间。
这个时期炎国许多部队的步枪,打一发还得填装并且拉一次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