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已经彻底黑了。
后面这座山,叫做不归山,因为密林中有很多瘴气,且有猛兽出没,很多村民进去后,就难出来,因此得名。
所谓的瘴气,其实指的就是密林里树叶动物尸体腐烂产生的气体,盛夏时瘴气浓度最高。
在此之前,程长宴就已经安排人根据风向砍伐了不少树木,当空气对流之后,瘴气就慢慢散了。
李知月随着程七往里走,走到了一个山洞面前。
开采出的铁矿,就是暂时放置在这里。
在山洞边上,用大石头围了一个小石屋,屋子里,是一个小型的炼钢厂。
只见程长宴手中拿着一把薄如蝉翼的剑,弯着唇角道:“知月,这是钢,百炼成钢的钢,用我娘的法子,竟然真的把钢炼出来了。”
纯钢的兵器,比铁硬度高,更锋利,也更轻便。
但这个年代,炼钢的方法非常原始,一年都制不出几把钢材质的兵器。
李知月将钢制的长剑接了过来:“果然是钢,若是咱们的人,一人配备一把,该有多强的战斗力?”
“目前只有四十多个罪犯在挖铁矿,人太少了。”程长宴开口,“我们需要大量的人手,要么是死刑犯,要么是自己人。”
李知月听懂了这个意思。
死刑犯,可以囚禁在山上,若是不听话,砍了就是了。
而自己人,最好是家生子,或者私兵,这样才能保守秘密。
否则,这座铁矿的事要是被泄露出去,哪怕程长宴是皇子,他们两个也吃不了兜着走。
程长宴收了长剑,开口道:“宜州境内最多的就是土匪窝,一个山头起码几十人,剿几个土匪窝,就能收一批人手了,这事儿我去办,你别着急上火。”
他的知月,就是什么事都喜欢揽在自己身上。
她所处的时代,是太平盛世,她习惯了悠闲自在的日子,而现在,却要天天谋划着各种事情。
“我没着急呢。”李知月挽着他的手臂,“你也别忙活了,我饿了,赶紧回去吃饭。”
二人踏着月色,朝山下走去。
密林丛中传来各种虫鸣鸟叫声,疏朗的月光和星光从树叶间隙中洒下来,月下散步,倒也别有一番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