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活下来的野猪精,回到本族之内,就可以获得比之前多数倍的资源和培养,直到进入下一个品阶的狩猎场。
死在其中的则会成为修士们的口中之食,剩下的会被白马山庄收购,贩卖去各地。
而被留下的读书人,就是第一批食客。
这就是一场博弈。
大唐什么时候做过亏本的买卖?
哪怕只杀死一头野猪精,消耗对方实力的目的就算达到了。
付出的粮食和有限的资源,就不算是白花。
而野猪精被猎杀的越多,大唐就赚的越多。
两百到三百之间的八到九品的野猪精,两百到三百以内的七品境以下的修士。
会在这里进行一个月的猎杀与被猎杀的游戏。
看似人族在品阶上占了便宜,然而品阶的差距,却被体型和天赋神通轻易的抹平了。
而且双方都不是单打独斗。
野猪精比修士们所差的,可能只有灵智了。
可是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智谋并不一定能决定结果。
所以,不能让野猪精占据绝对的实力上风。
刘一勇让军卒们从四个方向去搜寻野猪精的踪迹,而且是六人一队,就是因为六个人对付一头野猪精刚好,碰到落单的就直接上。
但是若是碰到结队而来的,就要及时退回来,一百多号兄弟们一起上。
所以才需要有队旗在,就是为了传递消息方便,也是为了不要离开的太远,不然被野猪包围了退不回来,那就成笑话了。
有些军卒没有见识过野猪精的厉害,搜寻的时候跃跃欲试,甚至想着猎杀一头给队正看看他们的本事。
结果真碰上,就开始骂娘了。
他娘的野猪精,卑鄙!
惊人穿甲胄!
所谓的甲胄,不是说野猪精富裕到穿戴了灵甲。
普通妖族和大唐百姓一般,连凡铁都是稀有之物。
而是说魁梧如小山般的野猪精,身上有一层类似盔甲的东西。
为了应对野外恶劣的环境,野猪身上会长出又硬又长的毛发,这样能很好地保护它们在密林山丘中横冲直撞而不被外物刮伤划伤。
它们还会去蹭松树。
让松树的松脂粘在自己的皮毛之上。
而且它们还很喜欢在泥坑沼泽中打滚,就这样蹭一点儿树脂,粘一点儿泥坑里的黏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反反复复的混合加工。
时间一长,野猪身上就像披了一层又厚又结实的盔甲一样,刀剁不动,枪扎不进。
所以百姓们有一个狩猎野兽的说法,叫做:一猪、二熊、三虎、四豹。
一猪说的就是野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