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觉得有这个可能。鸡爱吃虫子,蚯蚓也是虫子。”
苟四也点头道,“咱们抓的那些蚯蚓,个头又大又肥,虽然不是成了精的妖怪,也算不上灵虫,但比一般的虫子还是不同的。说不定就招来了嘴馋的母鸡精。”
“我说三儿,苟爷,你们两就别我这推演剧情侦破案件了,赶紧下水去吧!”
陈玄帆将锅灶拿出来烧上热水,预备给鸡拔毛,弄好了转过头来看着他们俩,哼笑道,“好家伙,你们说的这些谁想不到?赶紧修炼去,别打歪主意,想在这消磨时间呀?全队就你们修为进步最慢了,再不思进取,等到了海边,我让大青卷着你们俩渡劫。”
“伙长,渡劫,是不是和你上次那样,有,有劫雷呀?”毛三咽了口唾沫,说话都结巴。
陈玄帆斜眼看着他,“昂,你觉得呢?”
苟四说:“……我觉得没有。”
“那你觉错了,重新觉。”
“……”
“噗通!”
“噗通!”
毛三苟四瞬间就在他面前消失了。
“……呵。”陈玄帆上嘴唇翻了翻。
好家伙,我的蚯蚓被人偷了,你们两家伙还在这跟我耍嘴皮子,不吓唬吓唬你们,还真当伙长我温柔纯良了。
纯良是有的,温柔,你们就别想了。
那是留给媳妇的。
水烧上了,陈玄帆把红衣童子叫了出来,让他看着火。
自己拎着菜刀准备杀鸡。
探手从竹篾鸡笼里抓出一只鸡来,掂了掂,点点头,“嘿,还真别说,三儿和苟爷这买东西的是真有两下子。”
这鸡他入手就知道沉,也够肥,绝对好吃。
百姓们养的鸡都是散养的走地鸡,养的年头也不会太长,最多就是一两年。
农户养鸡多是用来下蛋的,养到不能下蛋了才会杀了吃肉或是拿去卖了。
毛三苟四买来的这些鸡,却都是一两年的小母鸡,味道正好肉也不会那么柴。
最重要的是够肥。
在这小集镇上能一次买到这么多,也是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