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凤山,距离京城四十里,远山如黛,近水潺潺,王怜花的庄园,便在如黛的青山之下。
大成至圣先师,早就留下遗训,智者乐山,仁者乐水。读书人自然更不例外。
士大夫之类读书人,骨子里大多有几分雅气,几分道气,只要条件允许,多会买个依山傍水的庄子,收拾成自己喜欢的模样。躲进里面自成一统。
离开京城一路向西,官道渐渐升高变窄,进入山地之后,温度骤降,两边景色与京城截然不同。
李七夜放松缰绳,任白马缓慢向前,清风终究还是小孩子,捕蝶打鸟,忙的不亦乐乎。过了好久,也没走出多远,清风这才察觉,“老爷,我们要不要快点?”
李七夜笑道,“不妨事,有些时候,慢下来才能体会到世界美妙。”
清风似懂非懂,嗯了一声,学着李七夜样子,放慢速度,突然有野兔受惊,从路边草丛中冲出疾奔,清风立即纵驴追赶,将李七夜训教,放在了擦耳而过的呼啸风中。
“老爷,您看,这是什么?”远处草丛中的清风,突然大声说道,声音颤抖,显然看到了可怕的东西。
李七夜下马,沿着清风踩出来的道路过去,见方圆几丈之内的地面上,散落着小孩儿带血的衣物,李七夜仔细观看,带血的肚兜上,绣着百岁两个字。
另有两只小小的虎头鞋,左脚鞋底上,绣着吴家长子,右脚绣着,长命百岁。
这是吴富贵儿子的东西!
李七夜更加惊讶,此处距离京城四十里,为何吴家儿子的东西,会出现在这里?
“早上你说,出了命案,究竟是怎么回事?”李七夜问道。
“有个姓吴的赌徒,家里儿子刚过满月,就在昨晚睡得好好地,突然没了,母亲匆忙寻找时,突然孩子又回来了,但回来的时候,孩子已经死了,身上多处伤痕,脖子上还有几个血洞。
京城部尉府的仵作,早上赶去验伤,发现孩子已经干枯,全身的血,都没了。”
清风说道。
李七夜突然想起,之前记载的一起案子。南赡部洲有座龟化城,城中壮年男子,在黄昏走到僻静之处时,就会倒地而死,当地仵作验伤,多见脖颈有血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