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歌先生以后想做什么呢?”
“等冬天之后,想和她,嗯...吕行。是这么说吧?”
“应该是‘旅行’,这两个词不一样的。”
“哦哦,旅、行。旅行,我和她旅行,对吧?”
“对的。不过来歌先生,两位旅行,是想去哪里呢?”
“这个嘛......多奇山啊,格丽山啊,南部平原附近......”
“哦哦~很好啊。”
西蒙露出了赞许的目光,喝了一大口酒。
顺便一提,现在是半夜十一点四十四,夜幕镇酒吧的一楼大厅里有三只魔物,三个人类。正在睡觉的魔物是我歌果,正在打呼噜的人类是帕克。
“哈哈哈,我就说,这小子要是在以前,肯定也是个了不起的黑商!”
沃夫朗指着我,说着半醉的话。
“嗯,肯定是。”
西蒙也跟着附和。
“我当黑商还是不行,我不是一个很聪明的人类。”
“黑商啊,一点都不聪明~”
蕾雅在椅子上歪着身子,吐出一口烟,慢悠悠地说道。
“诶?不是吗?”
“他以前就是个傻子,爱上了我。”
“蕾雅,你喝醉了。”
“没~有~”
“以前的事,就不要说了。”
沃夫朗示意蕾雅不要再说关于克里弗雷的过去了,女人喝醉的时候,大多都喜欢谈论伤心的回忆,而男人喝醉了,什么都谈......
“关于旅行,我们可以帮助你们。但是今天很晚了,早点休息吧。”
在西蒙的提议下,我们各自回屋休息,把体重一百五十斤以上的妻子搬来搬去是个体力活,虽然最近多少也有点习惯了。
第二天我早早地叫醒了歌果,两个人坐着羊车回到了屋檐已经积了厚厚一层雪的家。其实吧,我还真想留在夜幕镇一直住到春天,但我们一分钱都没带,再怎么说,人家酒吧也是要挣钱的,而且就我歌果那饭量......
“来歌...吃饭吗......”
“好,现在就做。”
“吃饭,要叫我啊......”
丢给我这么一句话之后,她就又倒头大睡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