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离开

“沃夫朗,你特像我以前的一个兄弟,真的。”——尽管沃夫朗听不懂,他还是笑着拍了拍我的后背。

和沃夫朗在洞外裹着毛毯睡了一宿,第二天我早早起床,拿了一些必需品就准备启程了。蕾雅执意要给我一些钱,我没要。

昨晚讨论的结果是我跟着沃夫朗去人狼的族群落脚,蕾雅陪美杜莎待一段时间。这已经是最好的解决方案了,至少没把我扔着不管。

告别了蕾雅,我也没去看一眼还在睡觉的美杜莎,直接和沃夫朗踏上了前往南部人狼族群的路途。牛车我牵走了,因为如果留在这里,估计又会被美杜莎吃掉。而且路途遥远,行李中又有一大堆枪,总不能让沃夫朗帮我背行李。

“美杜莎不在身边,我也一样是个顶天立地的汉子,我一样能过得很好!”

这样对自己说着,我决心靠自己的力量去闯出一片天地。

......

但没有任何一个男人在离开自己曾经深爱过的女人之后,能一点都不伤心难过。如果真有这种人,那叫没心没肺。

一边赶着车,我一边跟人狼聊着不着调的天。

“来歌,是不是不开心啊?”

“没事。”

“嘿嘿,你看你,都不问问我关于我家的事。”

“问什么啊,你们又不能把我吃了~”

“嚯嚯,这可不一定。”

“喂,别吓我啊......”

“放心吧,我们人狼从来不吃人类。”

“诶,那你们吃什么啊?”

“过几天你就知道啦。”

人狼吃什么,这还真是个有趣的问题。不说别的,人狼的大爪子根本没法拿住刀叉啊,该不会也是用手抓吧。看沃夫朗这个样子,没准人狼也都是讲文明懂礼貌的魔物。

算了算时间,到沃夫朗的家乡至少要五天的时间,这五天的食物是首要问题。人狼和人类的生活习惯很相似,每天都是晚上睡觉白天活动,每天都要吃饭。而之所以叫人狼,是因为这种魔物并不能像传说中那样,可以在人类形态和狼形态切换,他们生下来就是狼的样子。

狼人是能变成狼的人,人狼则是像人的狼。

这还是有本质上的区别。

另外沃夫朗也说了,人狼也是和人类一样,需要公狼和母狼交配才能生孩子。其实沃夫朗和蕾雅的爱情,也不比我和美杜莎的轻松到哪去,至少我和美杜莎还能生孩子......

唉,怎么又扯到美杜莎了,不去想她不去想她~

在树林中辨识方向很困难,但对于魔物来说不是什么问题。魅魔可以飞起来眺望,人狼可以爬到树顶用望远镜观察地形。我就只能凭借祖传的方向感了。

都说女人是水,所以两个女人在一起可以用“百合”这种代表清澈纯洁的词语来称呼。

都说男人是大便,所以两个男人在一起很恶心,也只能用“基佬”来形容了。

那么问题来了,男人和女人在一起是什么呢?叫冲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