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不同种类的魔物起名字,这是我最头疼的事。”——尤其是我以前没有认知的魔物。
商队花了三天的时间来到了格丽山脚下,对于蕾雅的离开,西蒙没让我解释原因,只说了句“如果你觉得她必须去,那就让她去吧。但是不能再有别人离开了。”
接下来要面对的客户是兽人,这种魔物简单易懂,书上的解释也比较详细。地图上他们的领地与人狼的小镇只隔了一片大沼地,可走起来就比较远了。
顺便一提,那种药草可以确定的药效是提神醒脑,我连着两天一点困意都没有。第三天才在车里勉强睡了一会。
白天行路,夜里休息,抽空我就放两枪,磨练技术。歌果的魔法箭也能用了,还有大家在,我没以前那么担心了。
兽人是一种群居魔物,但跟人类的联系很少,所以他们的文化与人类差别非常大。这都是西蒙告诉我的。不过只要能交流,就没问题,凭我三寸不烂之舌,糊弄几个傻大个还不是轻而易举?兽人就算再野蛮,还能有魅魔那么不讲理吗?
第四天上午,我们就把轻快的马蹄声带到了兽人部族。
当然,我们离真正的兽人领地还很远,黑商的规矩是要先吹角笛通知一声。
要说这角笛,挺有来头的。一开始黑商是以摇铃铛为号,后来兽人们说不喜欢铃铛的声音,给了黑商们一个兽牙制的角笛,吹起来悠长响亮,比铃铛霸气许多。
“西蒙,让我试试?”
“哦?你确定?”
“恩。”
“喏,吹吧。”
接过缠绫裹布的大角笛,嗯,够份量,看看这弧度,多帅。撸胳膊挽袖子,把那角笛往嘴上一放,气运丹田胸腔用劲,再猛地一吹,嘿!
“噗、呜......噗噗噗...”
“哈哈哈哈哈!”
大家都哄笑起来,那角笛让我吹得跟蔫吧屁一样。什么鬼啊!破玩意!
“得了,这东西我来不了,还是给你吧。”
我刚想把笛子还给西蒙,歌果一把就给抢过去了。美杜莎要是能把脸憋红,也会像我一样搞笑。这种把脸鼓得像河豚一样的卖萌方式虽然古旧,但依然对我有效。
角笛响了,比我吹得好。
“诶,你再学一下刚才的样子。”
“啊?你要干什么......”
“快学一下嘛~”
“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