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彻底放下各种包袱的原因是:我真的累了。她也累了。”——感谢我自己赋予自己最美好的那段时光。
走了几天,一路上说说笑笑,我们夫妻俩过得挺快活。
可怜了各种小动物,被我们尝个遍。
最好吃的还属一种长得跟栗子球一样的生物,昨天刚发现的,长得可爱,还不怕人。感觉是到了这种动物的栖息地,一群一群五颜六色的毛球,跟脸盆那么大个,大眼睛水灵灵的,四只小爪子扑腾起来特别萌。
然后,这种萌萌的小动物被我跟我歌果吃了十来个。
皮薄馅大,肉还软,骨头又少,尤其是放在火上那么一烤,真好吃。
对于种种稀奇古怪的生物,我早就见怪不怪了,现在就是弄条大红龙往那儿一放,我顶多也就多看两眼,没当初那么新鲜了。
抓了几只栗子球当储备粮,我们一边走一边聊,继续着关于彼此的话题。
“诶诶,歌果,你以前是不是跟你的姐妹们住在一起啊?”
“小时候住一起,长大了就离开了。”
“那你为什么不跟大家住一起呢?”
“当时跟魅魔打仗啊,天天都没时间睡觉,我就自己出来生活了。”
“哦......”
水壶里的水是刚路过的一条小溪里灌的,我喝了一口,丢给她。
“来歌,你以前住在什么地方啊?”
“我以前......住房子里,石头房子。”
“石头房子?”
“对,就是用石头做的房子,又大又好,冬天也不冷。”
“那你也给我做一个石头房子吧。”
“我要是会造房子,还能跟你住山洞里?”
“来歌你真弱......”
“说认真的,你要是真想住石头房子,我明天就开始想办法。”
“其实......我不在乎那些,能跟你在一起就行了。”
这句话,她没扭扭捏捏地说出来,而是看着我的眼睛说的。我喜欢她现在的样子,不会再有什么闪烁迷离的眼神了,只有坚定与信任。
牵着马,我们并排走着,脚下的草地长势茂盛,有不少野花。回忆起高中的时候,班里组织去郊游,有个女同学给自己的男朋友编了个花环。那手艺叫一个巧,当时我就暗自决定要学会这门小技术。
我苦学两个月,没事就跑公园摘花,差点被罚款。后来学会了。结果到现在都没用上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