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掉食腐怪并不是耸人听闻,因为我在王国关押魔物的地牢里见过食腐怪。他们把食腐怪放进一个很深的玻璃水缸中,底部间隔性地用火焰加热,维持水温。食腐怪在热水中很痛苦,人类承受六十度的水温几乎就是极限了,食腐怪能耐受住的温度似乎比六十度还要低。
在热水中,食腐怪只能把身体变得扁平,尽量浮在水面上散热,无法进行任何反抗。
这就是为什么奥古斯要在泥塘这种温度稳定的地方生存了。
“歌果,我遇到你之前,你跟人类打过吗?”
“我想想啊......打过一次,是我刚搬出来的时候。”
“你肯定赢了吧?”
“诶?你为什么觉得我一定会赢?”
“一开始我们能战胜那五个人类,都是因为你很强,我反而拖累了你。”
“来歌夸我强大,我好开心,我应该这么回答,是不是?”
“呵呵,事实就是如此嘛......”
歌果一脸得意,跟我大概说了很久以前的战斗。以她的描述,很难判断出人类战斗的理由,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几十年前的王国就装备了燧发枪。这种新锐武器真正威胁到了魔物们的生命。按照歌果的话讲就是:“那种叫枪的东西,和我的箭一样快,打到身上好疼的。”
一只美杜莎可以身中数枪不死,也可以被命中头部一枪毙命。而我的歌果似乎不懂得保护头部,这可能跟美杜莎的攻击方式有关。
“答应我,以后战斗的时候,别冲在我前面了。”
小主,
“为什么?”
“你为我受过太多伤了......”
“有吗?”
“有啊...所以,别再为了保护我而冲在前面了。”
如果真的要面对枪口,我不会让歌果顶在前面,风险太高了,拉弓吟唱魔法耗费时间,我开枪够快的话反而能占一定优势。
“我不在乎我会遭受什么样的袭击,我需要的是你能在后面解决掉敌人。”
“这样的话,会让我很担心你......”
“作为丈夫,躲在妻子的身后岂不是太丢脸了?”
“哦?你要当我的骑士吗?”
“难道我不像吗?我至少还骑着马呢~”
在大多数人类的眼中,骑士是最潇洒的一种人。王国的那些故事书更是把骑士给神话了,他们都是讨伐魔物保护人类的大英雄。从三千名霞色枪骑兵的待遇中就能看出来,王国本身也是非常倚重骑兵的。
说到霞枪,他们是真正可以做到无惧美杜莎石化魔法,进行冲锋的士兵。
不知不觉,就已经走完了格丽山一半的路程,我们只差最后一段路就可以回家了。想到这儿,我不禁高兴起来,虽说战争的危机还未解除。
雨季,是个陌生的词语,我只听说南方会有连绵不断的梅雨季节。在这个世界,雨季的意思则是频繁下雨的两周。
一天不多一天不少,整整两周。我甚至怀疑这种气候是不是魔法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