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年1479,我国南部平原的魔物以及夜幕镇的人类集结成一支大军,这支军队被称作暗潮,后于第三收获月同我国先锋军开始了南部平原战役。”——《英斯雷王国史》
兵分三路,我去找吸血鬼,歌果找美杜莎,蕾雅找魅魔。最后在夜幕镇酒吧汇合。
理论上来说,魅魔的集结最快,其次是美杜莎,最后是我。吻别歌果,我快马加鞭直奔多奇山南部。现在不用地图,光凭我的记忆就足够识路了,只消一个上午,就摸到了吸血鬼的小宫殿。
当我停住马的时候才发现,那个小宫殿已经化为一座废墟。周围的树干上有明显的弹痕,地面的泥土坑洼不平,想必是经过了一场大战。
“羽毛,嘘...”
我摸摸犬齿马的鬃毛,掏出枪放轻脚步,王国的军队既然已经跟吸血鬼战斗过了,按照各个击破的战术,下一个目标就是魅魔族群了,同时也不排除王国军队还在附近的可能性。
缺失左侧视野在这种情况下会让人非常焦虑,我的神经快绷断了。
等了十分钟,没有枪声,没有脚步声,仅剩的忧虑就是那些碎砖烂瓦周围是否安置了魔法陷阱。如果再冒出几面土墙,可没有人跟我打配合了。
事实证明我的担心多余了,破败的吸血鬼宫殿只有一片死寂。
“这是要我把你挖出来么?”
自言自语的同时,我已经开始动手了。
真的很敬佩那些从地震的废墟中救人的消防队员,用手扒开数十斤重的碎石块极其消耗体力,可我坚持着,手累了就用脚踹,脚踹累了就用身子顶。目标只有一个,那只满口鲨鱼牙的吸血鬼大姐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两个小时过去了,高强度的体力劳动换来的是一个漆黑的大缺口。
阳光软弱无力,除了洞口漂浮的粉尘,根本无法照亮黑暗。
“喂,还活着吗?”
“我是以前跟美杜莎一起的男人,还记得我吗?”
“可别告诉我你已经死了,我不信。”
坐在废墟的破口旁,我拿出了肉干,向洞里说了一句半开玩笑的话。
“你出来,我的血随便你喝。”
然后我拿着的食物就脱手了,废墟内向炸裂开来,碎石土块飞溅过来,我下意识地用手挡住仅剩一只的眼睛,结果脚下一个趔趄摔倒在地。
她骑在了我的身上,脖子上密集的刺痛接踵而至。
“你活着啊......太好了。”
我的生命正以每秒钟五毫升的速度飞快流逝,如果不去听她那涡扇发动机般的狂野鼻息声,被吸血鬼吸血的感觉很像猫薄荷。
其实我人生中第一次献血很丢人,到人家献血车上,愣头愣脑地就直接来了个三百毫升。然后我就晕了,嗯,真晕了。
今天我被吸血鬼抽走的血量肯定超过三百毫升,幸好现在我的体格比以前强壮了,她松嘴的时候我只觉得手脚发凉,头晕目眩而已。
“你......喝得满意吗?”
吸血鬼没回答我,仰着脖子不停地哈气,像是在释放快感。
“呼哇~~~活过来了!”
见过动漫里泡完温泉喝一瓶牛奶的那种感觉吗?是的,吸血鬼大姐现在就那德行。
“你差点就把我吸死了。”
“啊,抱歉抱歉~要不我再把血给你吐回去点?”
“不用了,你不嫌脏,我还嫌埋汰呢......”
晕晕乎乎地躺在地上,看着吸血鬼一说话就露出来的鲨鱼牙我突然回过味来,脖子上的伤口一定很可怕。吸血鬼再次用一条手绢把我的脖子缠住,打了个结。
“能先从我身上下去吗?”
“好啊,要不要帮你站起来?”
“麻烦你了......”
头很晕,我不客气地把身体的重量分摊给架着我胳膊的吸血鬼。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
“是嘛......”
“喝了你的血,当然应该回礼。”
“行了,就说你帮不帮我吧。”
“帮你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