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我就那么不明不白地跟刘思宇混在一起。在一起上自习一起吃饭一起玩的一年多的时间里,很明显他已经动情了。
2006年,我23岁,刘思宇22岁。
我身材瘦弱,个子娇小,肤色很白,眉眼跟《红楼梦》里林黛玉有几分相像。
刘思宇一米七五左右,也很瘦,皮肤黑里透红,有一双标致的双眼皮的大眼睛,一见着我,总是眼含笑意,嘴角向上翘起。
那时候的我们都像一张白纸一样。我们从各自老家的农村出来,第一次走出村子,来到大城市,第一次离开家那么远,第一次出远门见世面。
尽管在大学里已经度过了两年,我们还是懵懂无知。
有些时候刘思宇说话甚至还带着一种小男生的幼稚,还会开一些非常孩子气的玩笑,也会笑我不标准的普通话。我在我们家里过早地被生活打磨,显得比他成熟一些。
我看到刘思宇的留言后,再次被触动了,我就打电话约他,他很快来到了我租住的小房间里。
见面时,他依然是那么羞涩,不会当面表达感情。
我说:“我看到你给我的留言了。”
他也只是不好意思地笑笑,我们就又都沉默了。我不爱说话,他也话少。聊天的时候少,沉默的时候居多。
那天下午,我们一起在小房间里做饭,设施简单,条件有限。刘思宇做了一个豆角焖面。吃过饭后有些晚了,当晚他就留在了小房间没回寝室去。
这是自打我实习回来后他第一次跟我一起住在这里。
但那时候,我们各自担负的压力太重了。
我有来自家庭的、就业的、未知未来的压力。
刘思宇也跟我一样。他的经济状况甚至更差,他们家乡在国家级贫困县,那个地方农民种的庄稼都靠天上下雨来获得收成,遇到连年干旱就颗粒无收。
我们村里的地还是靠井里抽水来浇灌的,大部分人家日子尚且过得捉襟见肘,可想而知他们那里的经济能是一个什么状况。
但是我不懂事,经常跟着刘思宇蹭吃蹭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