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两位枭雄套路国舅

刘武周被平定之后呢,他在并州也是有功劳的,回到长安任刑部尚书。

在窦乐和刘政会一侧,有一个木桩,木桩上绑着一个半大孩子,两人争吵就是为这个半大孩子而起。

刘政会一伸手,拿过了叫家丁去取的唐律,翻开给窦乐看:“依唐律,窃贼得赃价值等于一匹绢,杖七十。五匹,徒一年(被赶到外地去),达五十匹要流放三千里,并服三年苦役。再高,就是上刑(斩首)。”

窦乐一摆手:“我不识字,我只讲道理。”

刘政会也不气,他在晋阳虽然没见过窦乐,却因为管其它城池,在大战刘武周的时候,也有负责过粮草,也是知道的窦乐的。

刘政会说道:“那国舅就讲一讲理。”

窦乐指着木桩上被绑的半大孩子:“先不说他的年龄,只说这事。偷钱、偷绢、偷物,他都有罪,我半个字都不说。我刚才问了,他偷的是胡饼,胡饼就是食物,是吃的东西。”

“他若偷钱,他有罪。他偷食物,便是……”窦乐看了看天,又瞄了一眼皇宫的方向,再看看脚下,伸手一指脚下:“这便是长安城的罪。”

在这个位置,住的不是达官就是显贵,读书自然是多的。

窦乐这反应,至少一半的人看懂了。

窦乐想说天,不敢说。皇宫方向,那便是天子,也不能说。所以只说这是长安城的罪。

窦乐说的对吗?

刘政会看着窦乐,足足过了一盏茶的时间,突然对身边的随从说道:“取钱帛赔付他的杖罚,放开他。”

依唐律,杖刑可以用罚金代替。

刘政会没承认窦乐的话对,也没说窦乐的话错,只是吩咐自家代付罚金。

窦乐也没再说什么,只是感觉一个半大孩子,饿极了偷点吃的,算不上是什么罪。

李世民这才上前,先向刘政会施礼,刘政会回礼之后,李世民对窦乐说道:“舅舅,父皇传见。”

“啊,速去。”

窦乐往皇宫走,那个半大孩子就在后面跟着。

窦乐回头看一眼,那半大孩子就站不动。

到了延喜门,窦乐转回头:“这是皇宫,再跟着就是杀头的罪。”

那半大孩子不跟着了,就站在皇宫门外,从怀中摸出胡饼开始啃。

胡饼,就是撒了芝麻的烧饼,是长安城很受欢迎的一种食物。

窦乐跟着李世民进了宫内,来到李渊的书房。

李世民也没提刚才宫门外发生的事情,只是安静的坐在一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