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下来试穿了一下,挺合身的,陈钧感觉还不错。
“哥,这件呢大衣挺好看的,你穿上试试。”
来之前林瑶虽然嘴上说着只逛不买,可真到了百货大楼,她眼睛比许大茂还要亮。
今时不同往日,兜里有钱了!
好不容易过一个富裕年,花点钱也不是不行。
陈钧看了一眼,笑着说道:“款式不错,但你哥我穿不着呢大衣呀,这一件衣服都要四十块钱了,我还不如多买两个棉袄。”
无论是现在摆摊卖炒菜,还是以后去轧钢厂当大厨,他都穿不着呢大衣。
这玩意好看是好看,但却不怎么实用。
而且从下一年开始,能低调一些就低调一些。
况且,这呢大衣在别人看来是稀罕物件,但对他而言也就那样。
呢大衣会一直风靡到后世,但最后败给了更轻更暖和的羽绒服。
陈钧一个连羽绒服都穿过的人,会稀罕呢大衣嘛?
“说的也是。”林瑶闻言点了点头,觉得大哥说的有道理。
“你别光顾着帮我选衣服,自己也去女装区挑几件。”
百货大楼里男装和女装是分开区域的。
“不急不急,买完你的再买我的。”
陈钧瞥了一眼不远处的许大茂,喊了一声:“许大茂,你挑好了没?”
许大茂虽然不差钱,但身上穿的衣服也不是什么高档货。
黄绿色的麻布棉衣一穿就是好几年,袖口重新缝了一层布,真是缝缝补补又三年。
这其实还算好的,像那种正在长个子的小孩,也是好几年不添一件新衣服,衣服小了就改一改,袖子小了就往外缝一些,所以有的小孩袖子上有好几种颜色。
至于补丁,那更是常见,哪像后世,有的人衣服和鞋子破了就直接丢,已经没有修的概念了。
“哎,别急。”
许大茂兜里揣着钱,感觉都要患上选择困难症了。
这里的衣服都挺好看的,比他身上这件旧衣服强多了,难怪娄晓娥看不上自己。
只是好看的太多,许大茂已经挑花眼了。
“行吧,那我带林瑶去女装区看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