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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不来是不来,要来都一起……让皇太极先等等,就说朕吃饭呢。”该先见谁呢?洪涛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平头。
啥谈判不谈判的,太晚了。哪怕是沙迪和卓亲自来了,这一仗也必须打,否则怎么找借口把他和一部分势力比较大的埃米尔家族连根拔起呢。
这批人是必须得除掉的,包括拉提甫汗的汗族。哪怕主动投降,依旧要找理由弄死。不是个人恩怨,也不是国仇家恨,单纯的就是为了给傀儡腾地方。谁树大根深谁就是麻烦,这是天意,没辙。
“万岁爷,奴婢不辱使命,提前赶回来了。孙都督……”不大会儿,李实带和平头哥走了过来,这小子人没到声音先到了。
“等等,你的腿怎么了?那是血吗?”
但洪涛伸手止住了他的汇报,起身走过去。不是怕泄露机密,而是发现了异常。平头哥走过来的时候一瘸一拐,大腿内侧的军裤上还有斑斑点点深色痕迹,整个人看上去很憔悴。
“不碍事,骑马磨的,有些破皮……”平头哥抹了把满是尘土的脸,咧开嘴笑了。
“破皮能流这么多血!王承恩,叫人过来给他瞧瞧伤口。你先躺下,自己把裤子脱了……怎么滴,朕说话不算数了是吧?”但洪涛没有被迷惑,这笑容太不自然了,嘴唇还有点哆嗦。
平头哥受伤了,还挺重。倒不是被谁打的,而是让马鞍子磨的。这个憨小子为了赶时间,从去瓜州开始就马歇人不歇的赶路。
到瓜州见过孙承宗,只待了一个晚上又往回赶,还是马歇人不歇。每人带着三匹马昼夜不停的赶路,沿途遇到牧人或大明陆军就换马,像驿卒似的一口气跑了回来。
可驿卒是要换人的,平头哥光换马不换人,把随从全拖垮了。他身体倒是抗住了,大腿的皮肉没抗住,都磨烂了。而且有些发炎,肿得连裤子都脱不下来,只能剪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