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月歌手忙脚乱地从床上爬下去,一路就这么小碎步跑到了魏蘅的卧室,推开门去,魏蘅正安静地睡在里面,身体没有一丝起伏,若不是性别不同,此时此刻他和睡美人没有两样。
鸠跟在魏月歌的身后走进来,看见床上躺着个帅哥,还有些意外,“这是?”
哦,他想起来了,是魏月歌的哥哥魏蘅。
之前一直只是听说魏蘅为了血清献身做实验到现在还没醒,还没仔仔细细看过魏蘅呢。
挺帅。
这是身为男人对同性颜值最高的评价。
鸠走到了魏蘅边上,伸手去触摸魏蘅的鼻息,发现他连呼吸都没有了,尸体却完好无损,看不出来一丝腐烂。
“真是神奇……”
鸠喃喃道,“你哥到底是陷入了什么状态?”
“不清楚。”说起这个,魏月歌也有些难受,“不过星星和叶慎说了我哥不算死,不会死,那我就等着。我等得起。”
等得起?你一介凡人,如何等得起。
指不定你死了,你哥还没睁眼呢。
但是这话鸠没有说出口,他怕魏月歌心里难受。
魏月歌手里抱着魏蘅的衣服出来了,甚至手指上还勾着几条内裤,走出房间后,她面红耳赤地把衣服递给鸠,鸠看了一眼就直接开始穿。
魏月歌啊地叫了一声,“你先穿内裤呀!”
“内裤?”
鸠脑袋上毛茸茸的狼耳左右扇了扇,“内裤是什么?”
“……”魏月歌将崭新的内裤拿出来,对他说,“内裤就是贴身穿的,穿了这个,再穿这条长裤,你不知道吗?”
“我不知道啊。”鸠倒是坦诚,顶着超模一样冷峻厚重的脸老实巴交地说,“我们狼人一族从来都不穿内裤啊,你们人类倒是精细,居然还有这个东西。”
说完他把魏月歌递过去的内裤拿在手里,上下看了一眼,他说,“直接穿进去就好了?”
魏月歌咬着嘴唇,脸色红到发光,“你你你你平时不穿你……不难受吗?”
“不难受啊。”
“挂空挡穿裤子,你不磨裆啊。”
“……”鸠穿上内裤以后扯了扯说,“现在有点磨了,魏月歌,这个有点……太小了,勒着我好紧啊,感觉我的那个不能呼吸了。”
“……”
魏月歌本身在国外生活有段时间,也是懂那一套开放自由的风气的,但是头一次遇到鸠这种原始动物,这已经不是开放自由了,是直接回归原始社会了!
她整个人都要疯了,女人后退两步说,“你!你!唉!我!你站着别动,你脱下来干嘛呀!啊!”
“我感觉不舒服。”鸠说,“穿着像是卡我脖子似的。”
“……”魏月歌已经不知道第几次被震撼和被无语了,她掏出手机来把现在已经睡觉了的管家喊醒,“我现在就喊人给你买最大号。”
“嗯。”鸠说,“记得,最大号。”
明明是很正常的词语,从他嘴巴里说出来怎么就带着一股子……性暗示啊?
这可不行!这不是少儿频道!魏月歌说,“你先勒着呗。”
“啧。”
鸠不耐烦地啧了一下,跟在魏月歌的身后走出来,他对魏月歌说,“现在家里就你一个人吗?”
“嗯。”魏月歌道,“还有你呢。”
“我不是人。”鸠说,“难怪他们会选择这个时候来攻击你。”
魏月歌听到这个,脚步一顿,“他们之前说,要我死了,我哥就会成为调停者,这是什么意思?”
“可能他们在把人都变成调停者。”鸠摸着下巴认真思考了一会,“过去调停者的数量并不多,但是现在队伍好像扩大了很多。其实没必要让那么多人都来成为调停者的,本身调停者的使命是维序,如果大家都是调停者,那么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也是一种破坏规则。”
这大狼狗的脑子还挺活络的,原本以为他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呢。
魏月歌被鸠说得一愣一愣的,“那么成为调停者,有什么好处吗?”
“有好处,就是会拥有和我们一样的超能力。”鸠道,“也会比之前普通人类的身体机能更加强大。但是普通人无法变成调停者,只有长年累月经历过折磨,心里有着黑暗念头的人才会被选中。”
魏蘅有啥黑暗念头啊。
魏月歌想破脑袋都想不出来。
只是现在自己的哥哥确实长眠不醒,她只能祈祷,魏蘅被调停者选中。
“我宁可他不再是人类,也不想他离我而去。”魏月歌落寞地垂下眼睑来,低沉地说,“阴阳两隔的感觉太难受了,我宁可他成为什么……神秘莫测的调停者,也好过从此再也见不到他。”
“你的意思是,哪怕自己身边人跨种族,你也能接受吗?”鸠看着魏月歌白皙的侧脸,一字一句地说,“我们狼人族倒是一直以来都只接受同种族的繁育,为了保证血统的纯正。当然,夜族也是这样。很多时候,各种族群之间并不会允许跨种族社交或者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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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阮星潋身边的世界,和他们眼里的世界截然不同。
阮星潋身边什么人都有,普通人也有,吸血鬼也有,辛迪加的血裔,夜之魅魔,甚至还有过去从调停者部门里逃出来的前调停者,这是什么,世界民族大团结吗?
真是乱七八糟的!
鸠想到这里还嗤笑了一声,“我都不知道她身边那群朋友平时是怎么相处的,不会说着说着打起来吗?”
魏月歌疑惑地看着鸠的脸,说道,“你很难和除了狼人族以外的别人交朋友吧?”
鸠点点头,“是的。”
“没办法,谁叫你们刚愎自用闭门造车呢。”魏月歌两手一摊,“只有走出去多和别人交流,多去认识新的人,世界才会在你们面前打开新的地图。一味地保证血统纯正有什么用,指不定跨界一下,能力会更强呢。”
鸠脑袋上的耳朵再度竖起来,听见魏月歌这大胆的发言,他微怒之余也有些震惊,“你的想法很无畏。”
但是异种族之间很少通婚,因为害怕血统融合引起不好的灾难。像辛迪加的那群爱装逼的夜族就是这样,纯血统只跟纯血统生孩子,甚至会培养自己的血裔来保证吸食的血液也是浓度足够高的,这样才可以保证下一代的能力。
和外界的话……
鸠想了想说,“我们狼人还没有和外界通婚的先例。”
“那你这个大王子不是可以以身作则试试么。”魏月歌这话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他盯着魏月歌的背影看了许久说,“跟谁啊?”
魏月歌冷不丁觉得背后有寒气冒出来,她扭头看了鸠一眼,狼人一族有着天生的身材上的优势。
鸠身材高大挺拔,肌肉结实紧绷,搭着一张冷酷俊美的脸,又猛又强壮,站在那里就能感觉他浑身上下散发着强烈的雄性荷尔蒙,像一头在深夜里狂奔怒吼的野兽。
野兽。
魏月歌说,“你这么好看,肯定受各种族欢迎。”
“哦。”鸠跟着她走回了卧室,“人类也欢迎这一款吗?”
“看审美。”魏月歌认认真真地说,“人类的审美很多样化的,有喜欢细瘦薄肌的年下小奶狗,也有喜欢成熟稳重的年上大叔,当然更有人喜欢这两种人在一起。”
“额?”鸠说,“雄性跟雄性在一起?”
“对啊。”魏月歌刚走到床边,就看着鸠也跟着一起坐下来,她愣了一下,“你干嘛呀!”
“上床,睡觉啊。”鸠一边听她科普人类的喜好,一边在心里记下来了:
人类,喜欢杂交,喜欢看长得好看的同性在一起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