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店员拿了他的包!店员立即报了警;
吴泽东守在店门口,手里还拿着一把小刀不停挥舞。
民警赶到现场后,对双方进行了调解,这事才算解决...
2月18日上午10点,吴泽东到达姚宇的面馆;
他点了一些吃食,一共花费14元,并询问能不能招他干活,被拒绝。
随后,吴泽东去隔壁买了一瓶水;
中午12点,吴泽东抄起面馆里的一把菜刀,向姚宇砍去。
吴泽东在法庭上说:“我没有和老板发生争执,也没有觉得面贵了。”
公诉人宣读了证人证言,多名证人对事发经过进行了还原;
目击者证明,案发前吴泽东曾问店老板是否要招工,但姚宇以店小不需要帮手为由拒绝了他。
也有目击者反映,当时吴泽东穿着凉拖鞋在店内外来回转悠,感觉有点不正常;
有多名目击者表示,从没接受过媒体采访,也从没说过案件因热干面贵“一元钱”引发。
【吴泽东的辩护律师认为】案发后,他在现场并未离开;
而是等待民警到现场将其带走,有一定的自首情节。
庭审时,吴泽东反复说过:“当时跑也跑不掉了” 。
【公诉人认为】吴泽东主观上的“跑不了”并不符合自首的主动投案的要求;
他是知道跑不掉了,所以才没跑。
同时,吴泽东的鉴定结果出来了,
他患有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鉴定机构工作人员出庭作证,他们曾到吴泽东的老家走访调查,调阅了其就诊记录并当面对其进行过问询。
工作人员表示,吴泽东小时候就出现精神发育迟滞的情况,2016年5月左右,曾在当地医院进行治疗,后主动出院。
同年10月26日,吴泽东拿到了《残疾人证》。
该证件信息显示,吴泽东为精神残疾,残疾等级为二级。
吴泽东的母亲当庭表示,“儿子的精神状态时好时不好,不好的时候就管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