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警察的问话,乔刚没有做无谓的抵抗,直接向警方坦白了自己的作案事实。
根据乔刚的供述,警方从其朋友处提取了保险箱;
从中找到了何婷婷的头骨,至于身体的其他部分,都已经无法再找到。
画面一转,法庭上,乔刚说没将颅骨销毁的原因,是为了还债;
“这笔血债我迟早要还的,我是想将来哪天向警方投案,或者警方找到我时,这颅骨就是我犯罪的证据。”
乔刚还说,未销毁头骨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跟何婷婷相处了两年,还是有感情在的。
尼玛,这狗东西说的是人话?
有感情都能把人分的东一块西一块,没感情还不得剁成肉酱了?!
而且碎尸敲骨的时候,也没见他眨眼啊,冷静的一批!
而且明明家里有老婆小孩,还特么在外面乱搞,美其名曰有感情;
这把为他操持一切的老婆置于何地?他老婆还在旁听席哭着呢!
庭审中,双方的争议焦点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何婷婷的死亡原因。
辩方认为现有证据单一,基本全是乔刚口供,缺乏其他证据印证。
鉴于其生前社会关系复 杂,不能绝对排除其他合理怀疑。
对此,公诉人认为,在乔刚烹煮尸体的出租屋里发现了从婷婷颅骨上掉落的牙齿,还从一只垃圾袋上找到乔刚的指纹;
再结合乔刚在超市的购物记录等,已经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乔刚故意杀人并分尸烹煮的事实。
乔刚的辩护人还称,乔刚的家人愿意无条件接受 婷婷家人的赔偿请求;
请法庭参考乔某的犯罪并非有预谋而起,及其保存犯罪证据,且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的情节,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双方的另一争议焦点是,何婷婷的行为是否构成受害人过错?
辩方认为,婷婷明知乔刚有家室,还逼乔刚离婚,并言语威胁;
对乔刚构成强烈刺激,导致乔刚积压的情绪爆发,最终激情杀人,何婷婷对此有过错。
而公诉人则认为,何婷婷虽然有此举动,但乔刚并非只有杀人一条路可以解决,行为并不构成刑法学意义上的过错;
乔刚对生命和法律极端藐视,其行为性质极端恶劣,建议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