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树雄心便受挫折,新男仆此时脾气点火就着。他走回书房,劳伦斯老爷拿过第二杯酒,一口下了肚,说他还想再喝一杯。新男仆听了,闷声哀号,随后揪着头发大喊:“你这个老疯子,要是还想喝干吗不早说?我早知道第一次就把整瓶都拿来了!”
老爷一脸惊奇地望着他,随后淡淡地说,当然啦,要是觉得特别麻烦,那就算了。
新男仆回了厨房(一路上寻思着自己刚才是不是有那么点冒失),没过几分钟,铃铛又响了起来。劳伦斯老爷坐在写字台旁,手拿一封信,望着窗外漆黑的雨夜。“有个人住在对面那座山上,”他对新男仆说,“杰里米,你一定要赶在天亮之前把这封信送到他手上。”
啊,新男仆心想,来得真够快的!什么事情这么紧急,而且还要在夜幕下处理!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他已经非我不用了!新男仆大受感动,十分迫切地答应,说自己马上动身。他接过信,发现信封上只写着“魏文”二字,颇有神秘色彩。他问老爷这宅子可有名字,万一走错了也好问路。
老爷先是说没有,后又住嘴,笑了起来:“问路的话,你一定要说你找的是伤心农庄的魏文。”他还让新男仆一定要通过布莱克斯托克酒馆对面一扇破门离开乡间主路,穿过门去,就能看见一条小道,直接通往伤心农庄。
新男仆牵出马来,提了盏大灯笼,踏上乡间主路。夜里寒气逼人,凄风苦雨掺作一团,从衣服敞口处往里钻,没走多久,他就感觉要冻僵了。
布莱克斯托克酒馆对面的环山小道已经荒芜,模样令人望而却步,简直称不上是条“道”,到处都是新长出来的树苗。新男仆挣扎前行,狂风里,树枝如同条条大棒抽在他身上。他刚走了半里地,就感觉仿佛已经和好几条壮汉一一过招(他本是莽撞之人,经常在公共场合跟人发生口角,这种感觉对他来讲并不陌生)。他骂这个魏文又粗心又懒惰,连篱笆都搭不齐整。约摸一个小时后,他走到一处所在,这地方过去也许是一片田地,如今已经荒芜,长满了带刺灌木,他后悔没随身带上一把斧头。他把马拴在树旁,只身前行。灌木丛上的荆刺又大又硬,铺天盖地;有好几次,他整个人都被“钉”在树从里面,“钉子”数量多,钉人的方式也奇特(他一只胳膊冲上举着,一条腿往后扭着)。他几乎绝望,怕自己永远也走不出去了。说来也怪,这么高大的荆棘围栏里面,怎么可能有人住呢。新男仆想来想去,觉着这魏先生很可能已经在里头躺了好几百年了。这倒不必担心,他心想,反正也用不着跟他有什么亲密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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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晓时分,山边现出惨淡的微光,新男仆走到一处破败的村舍前。这村舍看不出有多“伤心”,倒更像是伤了脖子。烟囱外墙塌陷,仿佛垂着头,顶上的烟囱耷拉着,摇摇欲坠。房上的瓦片脱落,房梁从缺口处露出来,仿佛根根肋骨。树木荆棘长满了一屋,它们伸枝发芽,生命力强,冲碎了窗户,把大门拱出了门框。
新男仆站在雨里,望着眼前的惨象出神。愣了一会儿,他抬头发现有人正从山上大步流星地向他走来。这人仿佛是神仙故事里的角色,头上戴着一顶怪模怪样的大帽子,手里还攥着根手杖。走近了再看,发现不过是个自耕农。此人看模样知情达理,他那副打扮远看富有传奇色彩,近看才知是他把一大块帆布顶在脑袋上遮雨。
这农夫跟新男仆打了声招呼:“小伙子啊!出什么事了?你浑身是血,衣服都撕烂了!”
新男仆低头看了看身上,发现人家说的没错。他于是解释说来时走的小道都荒了,长满了荆棘。
农夫一脸惊讶。“有好走的路啊!”他大叫起来,“西边不出二十米,走过来连一半时间都用不了!是谁让你走这条老路的?”
新男仆没有答话,只问农夫知不知道上哪儿才能找到伤心农庄的魏文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