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芬帮这位先生穿上草绿色的外套(材质极佳,样式入时)。接着,这位先生走到三脚凳旁,把凳子上的那只小匣子拿在手里。这只匣子是瓷制的,表面还嵌了银饰,大小看着比一般的鼻烟盒稍长些。史蒂芬夸它颜色好看:算不得淡青,也算不得浅灰,说是薰衣草的蓝、丁香花的紫,也都不那么确切。
“是呀,它漂亮极了!”这位先生激动地说,“可制作起来实属不易。染料里面得调进名门望族里老姑娘的眼泪——这些人一辈子守住无瑕的贞节,从未品尝过真正的幸福!”
“可怜人啊!”史蒂芬说,“幸亏这种匣子不多。”
“哦,我不是说匣子因为这眼泪才稀罕——她们的眼泪我那儿有满满好几瓶子呢——真正金贵的,是调配颜色的技术。”
这位先生此时已变得非常可亲,非常健谈。于是史蒂芬想都没想就问:“先生,您拿这么漂亮的小匣子装什么呢?鼻烟吗?”
“不是!这里面装着我一件特别珍贵的宝贝,今晚的舞会上,我要让坡夫人戴上它!”他说罢打开匣子,史蒂芬看见里面放着一只白白的小手指头。
第一眼,史蒂芬感觉有些不对劲,然而这种感觉立刻淡了下去。假如有人问起,史蒂芬会说,先生们经常拿小匣子装着手指头带在身上,这种事儿他见多了。
“这匣子在您家有年头了吧,先生?”史蒂芬礼貌地问。
“没有,时间不长。”
这位先生把盖子合上,将匣子放进了口袋里。
随后,他和史蒂芬肩并肩欣赏镜子里自己的倒影。史蒂芬不得不承认,他俩的容貌是那样相衬:皮肤一个是微微亮的乌黑,一个是半透明的乳白——各自代表着一种阳刚之美。白毛先生此时似乎也发现了这一点。
“瞧咱们多么英俊啊!”他惊叹道,“我才发现我犯了个大错!我把您当成这里的仆人使唤了!您绝不可能是仆人!您如此英俊,如此有威严,充分说明您出身高贵,也许继承了王室血脉!我猜您跟我一样,也是来这里做客的吧?刚才我命令您做事,实在冒犯。多亏您的帮助,我才能体面地去迎接坡夫人,谢谢您啦。”
史蒂芬笑了:“别这么说,先生。我就是个仆人,沃特爵士手下的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