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阿什福德一回国就直奔什罗普郡,索恩先生得有多高兴,我们很容易想见。
“最棒的是,”索先生对拉塞尔斯说,“在乡下他就不太可能再发表关于乌衣王魔法的文章毒害人了。”
“确实不大可能,先生,”拉塞尔斯道,“我深深怀疑他哪儿还有时间写文章。”
索先生一时没明白他这话什么意思。
“哦,您是还没听说吗,先生?”拉塞尔斯继续道,“阿什福德正写书呢。他给朋友写的信里简直不谈别的。他是两个礼拜前突然动笔的,现在,据他自己说,进度相当快。不过咱也知道阿什福德下笔一向轻率。他决心把关于英格兰魔法的一切都写进这本书里。他对沃特爵士说,他觉得要是两卷本能塞下才怪了,怎么也得三卷才够。书名就叫作《英格兰魔法的历史与实践》,莫雷那边已经答应他一完稿就出版。”
再没有比这更坏的消息了。索先生自己一直都想写本书,题目打算叫《魔法师教育规谏》。自打收阿什福德为徒,他就开始准备了。三楼那放满了书的小屋里,他做的笔记已经填满了两书架。可这部作品被他一形容,就好像还是未来遥远的目标。他对下笔作论恐惧得没道理,来伦敦被人追着夸了八年,这毛病还没痊愈。他大宗的私人笔记、回忆录和日记(除了有几次被阿什福德和齐尔德迈斯瞧见)别人一页都没瞻仰过。索先生无法相信自己已经做好发表的准备:他不确定自己的见解就是真相;他不确定自己思考的时间足够长;他不确定题材就一定适合大众欣赏。
拉塞尔斯先生一走,索先生就喊人拿银盘盛了清水端到他三楼的小房间里。
在什罗普郡,阿什福德正忙着写书。他并没抬头,脸上却突然绽出一丝苦笑,伸出根手指对着空气摇了摇,就好像在冲一个谁都看不见的人说:不行。屋里所有的镜子都背过脸冲墙。索先生趴在银盘上看了好几个钟头,临睡前还是一无所获。
12月初的一个晚上,史蒂芬·布莱克在厨房走廊尽头自己的小屋里擦银器。他一低头,发现围裙带子自己解开了——并不是打的结松了(史蒂芬一辈子都没打过马虎结),而是围裙带子在像蛇一样四处游动,胆大、决绝,就仿佛自己很有准儿似的。接着,他的套袖和手套分别从他的胳膊和手上滑落,自己把自己整整齐齐叠好放上了桌。他之前挂在椅背上的外套也自己飞起来,将他紧紧裹住,帮他穿上身。最后,他所在的这间管家小屋也整个儿消失不见了。
眨眼工夫,他已经站在一间安着深色木墙围的小屋里了。屋里大部分空间都被一张桌子占去。桌上铺着鲜红的亚麻桌布,滚了又宽又华丽的金银边儿。金碟银盘摆了满满一桌,里面的食物堆成小山。宝石镶嵌的酒壶盛满了葡萄酒。金烛台上的蜡烛光辉耀眼,两只金香炉上则焚着香枝。桌边唯一的家具是两把披了金色盖布的刻花木椅,再配上绣花靠垫,看上去华贵非凡。其中一把椅子上,坐着满头白毛的先生。
“晚上好,史蒂芬!”
“晚上好,先生。”
“你今晚看上去脸色不好啊,史蒂芬。我希望你别是病了吧。”
“我只是有些喘不过气儿来,先生。我觉得这样瞬间跨国越洋实在让人晕头转向。”
“哦,可咱们还在伦敦呢,史蒂芬。这儿是库珀巷的耶路撒冷咖啡馆。你难道不认识?”
“哦,我还真认识,先生。沃特爵士没结婚的时候常和他那些有钱的朋友们来这儿吃晚饭。只是过去哪有现在这么富丽堂皇。看这一桌席,我简直一道菜都认不出。”
“哦,这是因为菜都是照我四五百年前在这地方吃的那顿饭点的,和当时一模一样!这是烧烤飞龙腿、蜜渍蜂鸟派、烤火蜥蜴浇石榴酱。这是清炖鸡蛇冠,以藏红花、彩虹面调味,最后点上金星装盘!快坐下吃吧!你头晕的话,吃东西疗效最佳。你想吃点儿什么?”
“菜都太好了,先生,我倒是觉得那几块家常猪排看着就很不错。”
“啊,史蒂芬,你那高贵的直觉又一次帮你选中了精品!这几块猪排模样确实家常,可煎它们用的大油是从威尔士黑猪身上驱走的邪灵榨出来的。那些中了邪的黑猪每天夜里在威尔士的山坡上溜达,把那个倒霉国家里的居民吓得够呛!猪的阴气与凶残带给肉排一种绝妙的滋味,尝起来自是与众不同!配猪排吃的果酱还是拿生长在人马果园里的樱桃做成的!”
白毛先生端起镶了宝石的镀金酒壶,为史蒂芬斟了一杯宝石红的葡萄酒:“这酒是来自地狱的陈酿——别一听这个就不想喝了!我猜你听说过坦塔罗斯吧,那个把自己年幼的儿子做成馅饼烤着吃了的坏国王?他后来被打入水牢,站在齐下巴深的水里,却一口都不能喝;脑袋顶上是结满葡萄的藤蔓,却一口不能吃。这酒就是那些葡萄酿的。既然种葡萄的目的只是为了折磨坦塔罗斯,你就知道这葡萄滋味一定美妙,香气一定浓郁——酿出来的酒也是如此。菜里的石榴也是珀耳塞福涅自家果园里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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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芬尝了口酒,吃了块肉排:“都太好吃了,先生。您之前举行那场宴席是为了什么呢?”
“哦,当时是我和朋友们一起为十字军东征饯行。兰切斯特的威廉(1)来了,汤姆·邓代尔(2)也来了,许多贵族、骑士纷纷到场,有基督徒也有仙族。过去这儿可不是什么咖啡馆,而是一家酒栈。我们坐在屋里,能看到窗外是一片宽阔的院场,雕花镏金柱围了一圈。仆人、侍童和护卫忙前忙后,打点好一切,我们好对邪恶的敌人实施疯狂的报复!院场另一端是我们的马厩,里面除了英格兰最俊美的良驹,还养着三匹独角兽,将来会由一位仙子——我的表亲——带到圣地,把我们的敌人刺穿捅透。席上还有几位才华横溢的魔法师与我们同坐。他们跟如今自封魔法师的那些吓人的家伙可是大不一样。这几位人长得漂亮,才艺也漂亮!天上鸟儿俯首聆听他们的指挥;雨水、河流皆是他们的随从;风从四方来,只为听他们的命令。他们伸手便可倾城,再挥手,城市复兴!他们跟那可怕的老头子太不一样了——那老头子就知道坐在灰尘遍地的屋子里翻故纸堆、自言自语!”白毛先生嚼了块炖鸡蛇冠,若有所思道,“而另一个正在写书。”
“我也听说了,先生。您最近去看过他吗?”
白毛先生皱了皱眉:“我去看他?你刚才没听我说吗?这俩魔法师在我眼中,是全英格兰最蠢、最可恶的人。没有,他离开伦敦后,我总共看了他不超过两三回。他写字的时候,用旧刻刀把笔尖削得特别方。刀那么丑、那么旧,换了我肯定不好意思用;咱们看一眼就浑身发抖的腌臜龌龊,这些魔法师竟然安之若素!他有时候写得忘乎所以,顾不上磨笔尖,墨水溅了一纸,溅得咖啡里都是,他也毫不在意!”
史蒂芬觉得奇怪——这位先生自己住的房子一半都是废墟,四周净是古时打仗留下的森森白骨——别人家里乱一点,他怎就这么敏感。“那他这本书是写什么的,先生?”他问,“您觉得题材怎么样?”
“奇怪得很!他在书里把我这一族出现在这个国家的几次重大事件写了个遍。他讲到我们是怎样为不列颠的利益及其人民更高的荣誉而介入国事的。他反复申明自己的看法,即当代魔法师必须立即召唤我们、请求我们协助,说没什么比这更有用了。你明白他是什么意思吗,史蒂芬?我不明白。我那会儿想把英格兰国王带到我府上好生相待,就是他破坏了我的计划。他当时的举动就好像专为让我难堪!”
“可是我想,先生,”史蒂芬柔声道,“那也许是因为他不太清楚您是谁或是干什么的。”
“呵,谁知道这些英格兰人清楚什么?他们脑子都太怪了!他们在想什么你根本不可能知道!等你当上他们的国王,史蒂芬,我恐怕你也有这样的体会!”
“我真是哪儿的国王都不想当,先生。”
“等你当上国王以后就不这么想了。你是因为一想到要离开丧冀、离开你的朋友就觉得沮丧。这方面你放宽心!若我也把你的高升看成是将你我隔绝,我也会受不了的。我看你没必要因为当了国王就永远住在英格兰。有品味的人,你最多指望他在那么无聊的地方耗一个礼拜。一个礼拜足够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