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汉景帝刘启

政治

削藩

汉景帝即位后,加强中央集权,重用御史大夫晁错,大力推行削藩政策。平定“七国之乱”后,绝大多数诸侯王国仅领有一郡之地,其实际地位已经降为郡级,国与郡基本上趋于一致。诸侯王国领郡由汉高祖时的42郡减为26郡,而中央直辖郡由汉高祖时的15郡增加至44郡,使汉郡总数大大超过诸侯王国郡数。

汉景帝抑贬诸侯王的地位,剥夺和削弱诸侯国的权力,收回王国的官吏任免权,仅保留其“食租税”之权,并且收夺盐铁铜等利源及有关租税。然而,诸侯王势力并未彻底解决,以致后来汉武帝不得不继续采取相应的措施。

提拔外戚

汉景帝即位时,母亲窦太后的兄长窦长君已死,景帝只好封舅舅窦少君(窦广国)以及窦长君的儿子窦彭祖分别为章武侯、南皮侯。而窦长君、窦彭祖叔侄皆未有功劳,《汉书·外戚恩泽侯表》云二人封侯皆因为是皇太后(窦太后)的姻亲之故。所以历史上真正以姻亲封帝舅为侯始于此。国舅以姻亲封侯,违背了白马之盟“无功不得封侯”的规定,由此开启了汉代以姻亲封外戚为侯的先例。

军事

对于匈奴的小股骚扰,景帝并没有大规模地反攻,而是以大局为重,注重的是积极的防御。在不多的反击匈奴的战斗中,涌现了李广、程不识和郅都等一批将领。匈奴人一听李广的名字,就感到害怕,以致他们称李广为“飞将军”。

经济

景帝即位后,继续执行重农抑商这一既定国策。他多次下令郡国官员以劝勉农桑为首要政务。景帝允许居住在土壤贫瘠地方的农民迁徙到土地肥沃、水源丰富的地方从事垦殖,并“租长陵田”给无地少地的农民。同时,还多次颁诏,以法律手段打击那些擅用民力的官吏,从而保证了正常的农业生产。

景帝时期,继续采取黄老无为而治的手段,实行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政策。前元元年(前156年),景帝即位伊始就下令将田租减掉一半,也就是将十五税一降到了三十税一。从此,这一新的田租税率成为西汉定制。在降低田租的第二年(前155年),景帝又下令推迟男子开始服徭役的年龄三年,缩短服役的时间。这一规定一直沿用至西汉的汉昭帝时代。

景帝即位之后,继续进行马政建设。他下令扩大设在西边(如北地郡)、北边(如上郡)的马苑,而且鼓励各郡国及民间饲养马匹。由于景帝时期养马业的大发展,军马生产颇具规模,属于官府的马匹发展到了40万匹,民间的尚且未计。

法律

景帝在法律上实行轻刑慎罚的政策。他继续减轻刑罚,对文帝废肉刑改革中一些不当之处的修正。同时,强调用法谨慎,增强司法过程中的公平性。此外,还对特殊罪犯给予某些照顾。景帝还实行“卖爵令”及“黩罪之法”,这两项措施都是在文帝时由太子家令晁错提出,并被文帝批准实行的。景帝即位后,继续执行了这些被证实是有效的措施,并使它更为完善。

文化

景帝时期,由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及发展已达到相当的程度,所以统治阶级上自景帝,下至郡县官都逐渐重视文教事业的发展。景帝末年任命文翁为蜀郡太守,文翁开创了郡国官学。对于思想,景帝也不再严厉禁止其他学派的发展。当时的西汉初期,朝廷流行的黄老学派,即以黄帝和老子命名的学派,主张无为而治,轻徭薄赋。景帝在提倡黄老的同时也让包括儒家学说的其他各派存在、发展,这为后来董仲舒学说的发展以及被汉武帝的重视采用提供了前提条件。

外交

外交方面,景帝继续采取和匈奴和亲的政策,对匈奴进行安抚。同时在匈奴的边界地区设立关市,和匈奴贸易,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匈奴的骚扰。

六、轶事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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