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一袋神秘的锦囊中,林蒙的目光被一件物品牢牢吸引——那是一颗普普通通的土豆。土豆,这个名字在历史的长河中或许并不显赫,但在这个故事里,它将掀起一场翻天覆地的变革。
土豆,又称马铃薯,源自遥远的南美洲。它或许不如人参那般贵重,外观也少了些大气磅礴,却因为它的平凡,常常被轻视。而那位贪婪的胡商,竟然在众人面前先展示了他的番薯,实在是让人忍俊不禁。
番薯与土豆,究竟有何区别?最大的奥秘就在于,土豆才是真正的粮食巨头。而这还不是全部,更令人头疼的是,番薯在南林生长如鱼得水,一年两熟,而在北林,却只能一年一熟,还得依靠烟道这样的高科技手段来维持温度。为了这一片番薯地,林蒙可谓倾注了无数心血和银两。
而土豆,也就是马铃薯,却无需如此繁琐,它天生就是寒带宠儿。在上一世,南林番薯盛行,而土豆的领地却在东北、内蒙和山西。如果当时胡商先献上的是土豆,林蒙又何需如此劳心劳力去培育番薯呢?
“胡商走了吗?”林蒙紧锁眉头,目光如炬地望向王金元。
王金元愣了一下,才结结巴巴地回答:“想来是走了,小伯爷……”
林蒙顿时眼中闪过一丝凶光,龇牙咧嘴道:“下次再让我见到他,我要让他尝尝剁手的滋味,喂狗都不配!”
气氛瞬间凝重起来。林蒙深吸一口气,小心翼翼地将土豆捧在手心,递给王金元:“告诉王信,妻子跑了不可怕,重要的是化悲痛为力量,好好照顾这颗土豆。它是耐寒的珍宝,不可小觑。”
王金元见林蒙如此郑重,连忙点头,小心翼翼地接过土豆,如同捧着无价之宝般飞奔而去。
林蒙坐定,心中暗自盘算,既便如此,番薯的移植和改良仍是必行之路。待到来年春暖花开,土豆培植成功,再一鼓作气推广开来。
而现在的番薯,已经插苗多时,即将迎来收获的季节。至少今年,可以一展其效,为林蒙带来希望。
就这样,林蒙将一众门生留在了西山书院,自己则如闲云野鹤般返回城中,享受他的甩手掌柜生活。他渐渐将教育、矿山生意和种植等事务交给了王金元、张信等得力助手,自己则悠然自得,享受着这份从容与自在。
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每一颗土豆都承载着丰收的希望,而林蒙却对张信的耕作技艺信任至深,仿佛把那珍贵的土豆交在他手中,就等于交给了整个春天的温暖。与张信相比,林蒙自觉如稚嫩的嫩芽,自愧不如,心中暗想:若是农事真有传人,非张信莫属!
午后的阳光懒洋洋地洒在庭院,林蒙踏着轻松的步伐回到府中,邓健如离弦之箭般冲上前去,兴奋地报告:“少爷,少爷,家书终于来了!”
消息如春风化雨,林蒙几乎要喜极而泣。尽管与这位父亲聚少离多,但他那深沉的父爱却如同烙印,深深烙印在林蒙的心上。
计算着日子,这一次的分别竟长达数月。古时候,山高水远,音信难通,几个月的无音讯,更是让人添了几分离愁别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