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九章 再见故人

吞日及其他五只小狗亦是如此。

都是民间的土狗,农村里常见的。

不值钱。

不然,狗肉贩子也不能施舍给他。

终身,也就这么大了。

可林朝辞却喜欢的很。

狗这玩意,养好了,通人性。

过去,常有拿狗来比喻人的话,就比如说:交人还不如交条狗,起码,无论你落魄与否,再见这条狗时,这条被你喂过的狗还会对伱摇摇尾巴,可是,再见了人,见你落魄了,能雪中送炭的,却是寥寥无几,甚至根本没有。

吞日等七条小狗很有灵性。

被他买回来,一直没咬过他。

哪怕那一天,腿被打断,也没咬他。

养着养着,也就出感情了。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我倒是没养鸡。”

“不过,还是养了你们几个的。”

掂了掂又有点胖了的遣星,林朝辞嘟嘟囔囔的唠叨着,末了,话锋一转,将遣星又放在了地上:“话说,你又胖了点,还是多运动运动减减肥吧,要不然,太胖了,对血脂血糖也不太好。”

遣星:听我说谢谢你……

他咋就不知道自己血脂血糖高了呢?

找借口也不要这么随便,好不好?

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遣星跟在吞日身后。

懒散的出了门。

直至半个小时后,才跟着林朝辞回来。

养过狗的人都明白。

每天早上必须起床遛狗。

六点半。

小舞也起来了。

尽管是睡眼惺忪,衣衫不整。

穿上拖鞋,学着林朝辞的模样,去卫生间洗漱了一番,直至此时,林朝辞也遛狗回来了,吃着罗网成员送来的早餐,七点钟之前,要把一切应当收拾的东西,全部收拾妥当。

“昨晚,我跟你说的那些事……”

“经过一晚的思考,你想的怎么样了?”

喝了一口香菇鸡肉粥,又细嚼慢咽的吃了口松花火腿,林朝辞放下勺子和筷子,如此问道。

小舞知道林朝辞的意思。

点点头,嚼着冰梗菜的小嘴说起话来还有点含糊不清:“我想了想,还是决定跟你去见一见她,就是不知道你能给我的底线究竟是什么级别,是漫天要价落地还钱,还是实事就事不玩套路……”

“应该说,有恃无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