厮杀与优雅,并不冲突。
礼貌与立场,也不冲突。
“他是我的战利品。”
林朝辞放下手,目视如死狗般的杨逍。
“行,我知道了。”
“只是,伱把你的战利品送人了。”
“而我又是从别人手里抢过来的。”
东方不败同样很有礼貌。
第一句回答是说,我之前不知道,但现在知道了。
第二句回答是说,是你把杨逍单方面馈赠给别人。
言外之意:馈赠的东西,从离开手的那一刻就不再是你的了,别人怎么使用,能不能留住,都不是你该考虑的问题,不在你的掌控之内。
第三句回答是说,我不是从你手里把杨逍抢过来的,所以,你我之间没仇,即便有仇,在这件事上是无冤无仇的,我并未冒犯你的尊严。
言外之意:有本事就再来抢。
而这三句回答加起来。
表达的意思就很清楚了。
邀战!
不服?
来打一场!
你赢了,你说什么都对!
你输了,我说什么都对!
那么……
“谁在称无敌,哪个敢言不败?”
“就让我来见识见识……你能否配上这个名字吧!”
林朝辞也听懂了东方不败的意思。
将左手背到身后。
右手抬起。
含笑的语气令东方不败的额头上顿时凸起几根青筋:“我只用一只手,如果你能逼我使出另一只手或挪动脚步,那就都算我输好了,但如果你连我一百招都撑不住,你就要答应我一个要求,放心,不会冒犯你人身尊严的,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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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