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魏国的使者程昱呈送上名帖时,当日,蛮王孟获就命人将他带入部落族群之中。
呼…
走过这所谓的南蛮部落,程昱的心情是悸动的。
他发现这里的人,文身断发,几乎每个男人、女人的脸上都纹有特别的图样,有的是虎,有的是狮子,有的是豺狼,而各自图样…甚至不同动物的部位,也分别彰显着他们在部落中的身份。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
一路走来,程昱看到了许多动物,比如猛虎,比如熊,比如大象,比如猎犬…这些竟都是与蛮人一同训练,特别是象兵…那骑在大象身上的象兵,好生霸道…这是程昱这几十年岁月中从未见到过的兵种。
“咕咚”一声,究是他这等见过大世面的,此刻…也不由得一阵心有余悸。
暗自沉吟。
——『这南蛮,若是能为大魏所用,其战力不可小觑啊!』
就在刚刚思忖到这里…
“哈哈哈哈哈——”
一阵嘹亮的大笑声响彻而起,只见得一个粗眉大眼,头戴羽冠,颈带项圈,身着皮质战袍,手握两面大斧的男子,从一只大象的身上一跃而下。
他的身侧还有一个女人,腰披兽皮,使一杆银枪,也附和着他“哈哈哈”的大笑着,她是孟获的夫人——祝融!
他们身后绑着十几个俘虏,像是其它部落的,事实上,这是南蛮中背叛蛮王的部落其族长的家眷…
孟获与祝融是刚刚平定了那部落,带着战利品回来了。
正巧与程昱碰见。
一个蛮兵用程昱听不懂的言语指着程昱向孟获说了一大堆叽里咕噜的话,孟获像是知道了程昱的身份,竟是绕了他一圈,上上下下好生打量了一番,最后,才用蹩脚的汉语说道:“你,便是魏使者?程昱?”
“不才,正是在下——”
听到程昱的话,孟获也不反应,而是朝身旁的祝融使了个眼色,祝融会意,直接取过两个大碗,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碗中…竟是血水,血琳琳的水!
也不知道是动物的血,还是人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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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我,喝了!”
孟获颇为豪迈的接过,然后一饮而尽,用那敞开的手臂,抹了把嘴上的血迹,一抹猩红的味道荡漾于其中。
然后,他那圆滚滚的眼珠子凝视着程昱,像是要试探下,眼前的这个魏国使者,有没有胆识。
只是,他的试探,选错人了。
“呵呵…”
程昱笑了笑,然后双手捧起那血碗,将这腥味儿十足的血端到嘴边,竟是毫不犹豫的,也是一仰头一饮而尽。
唯一与孟获的区别在于,程昱是取出丝帕擦拭了下唇边的血迹。
但这股子豪爽与胆识委实让孟获一惊。
这血…可不是什么动物的血,是人血!
西南之地,蛮人尚未开化,只要是能填饱肚子的都是食物,只要是能止渴的都能畅饮,何况是敌对部落的血。
“爽快!”孟获用蹩脚的汉语说道…
程昱昂起头来,“大王此举让我想起了二十多年前,那时正直魏王与吕布大战,怎奈军中无粮,偏生又遭逢蝗灾、旱灾,颗粒无收,眼看着三军动荡不安,于是我便向魏王提议,可以将人肉晒成肉干…以此让兵士们度过饥荒之年,那时候,凡是魏王麾下,一天三顿啃食的皆是人肉干,畅饮的皆是人血…二十多年一晃间,却是再没有喝过这等风味儿的琼浆玉液了!”
呃…
程昱的话让蛮王孟获都是一惊。
乃至下意识的让他心头暗叹,『魏王派来的这汉人,有血腥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