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会儿她穿着军绿色的短袖,扎着马尾,站在演讲台上,白的发光,眼睛都给他晃花了。
真奇怪,同样的衣服,怎么她穿着就感觉和别人的不一样呢?
他站在自己带的班级前面,双手后背跨立,那双被晃花的眼睛微眯着盯向演讲台,耳朵却听到后面有个女生窃窃私语:“一天天的,就她招摇,不就是会跳个舞吗?”
后来,他知道了,她不是会跳个舞,她是很会跳舞。
那支舞,他记忆犹新,是因为他觉得他看懂了。
初初的剑舞,跳的是鲜衣怒马的少年郎,建功立业驰骋疆场。
之后,跳的是空闺女儿愁,是悔教夫婿觅封侯。
当时,他堵住了周子诚没说出口的话,也按下了自己心里无可无不可的想法。
他当然知道有的是教官和高中生恋爱的情况,可是对于他来说,未来是不确定的,而且她太小了,若有缘,再说吧。
大四进入部队,宿舍六兄弟从分军区班内最出色的特种兵学员到军区最出色、最默契的特种兵,只用了一年多。
每一天都在训练,只要练不死,就往死里练,累到根本没时间想别的。
他们六个人形成了一个极有默契的小队,慢慢开始参与实战任务,然后渐渐开始独立完成实战任务,每一次都完成得很出色,频频立功。
一直到那次,前往缅北营救人质,撤离的时候,死里逃生的人质将偷偷磨薄的准备自尽用的铁片扔掉,似乎是要扔掉人生中最不堪的过往。
可惜,烈日之下,铁片一闪而过的冷光引起了对方巡逻兵的注意,他们与对方雇佣兵发生了激烈的武装冲突。
六个人带着一个拖油瓶对上一个排的雇佣兵,老六为了帮他们赢得时间,一颗F-1,与敌人同归于尽。
送回人质后,他们五人擅自离队,不计代价拼死将老六的残躯带回。
骨灰盒送到老六家的时候,五个铁血青年望着深山老林里残破的泥瓦房和老人家黝黑皴裂的双手泣不成声。
山那边是什么?
是烈士的英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