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给你这个面子,此人你可以带走。”
孟昭点点头,手轻轻一指,跟在他身后,一直存在感薄弱的和空气一样的珠儿便晃荡着肥球一样的身材,屁颠屁颠的跑到陆浩纯身边,给他简单处理了一下伤势,随即扶着人走到酒馆门口,将人靠在门槛边安置。
同时,小姑娘心里对孟昭的感官不禁又变化一层,看着孟昭的眼神仿佛暗夜里发光的星星。
可能碍于语言,通俗点看,就是孟昭气度过人,气势太盛,要是转换为比较现代化的评价,就是太帅了,太酷了,太猛了。
今天这么一出不战而屈人之兵,直接让珠儿变成孟昭的半个迷妹,之所以是半个,因为她毕竟还很崇拜自家小姐,不会贸然爬墙。
酒馆老板娘本以为这人既然得到了想要的人,马上就会退走,没想到孟昭又笑眯眯的指了指一直坐在地上的大胡子道,
“还有,此人我也要带走,希望老板娘再行个方便!”
孟昭双目如炬,眼生毫芒,微微一扫,便将大胡子眼下的身体状况看得八九不离十。
他受的伤其实并不重,只要用心调理,服用补药,十天半月便能恢复如初。
原因是他精修横练武功,气血旺盛,将体格练得和铅铁一般坚硬强壮,抗击打能力惊人,同时,那络腮胡下手也比较有分寸,没有下死手。
眼下他之所以做出好像不能站起身的姿态,表演的成分更大一些,至少不是全无反击之力。
如果不是那魔尊殿的孤夜幽香让他暂时失去内力,大胡子的安全根本不用他操心。
听到这话,老板娘脸色绷不住了,一口雪白整齐的牙齿咬的咯吱作响,呵呵一笑,冷意如冰,
“得寸进尺,你难道”
她话还没说完,旁边的那个厨子咳咳一声,将她打断,挤眉弄眼道,
“青娘,虽然这位兄弟要求有点多,但也不是不合理,毕竟咱们要这大胡子也没什么用啊。
你想想,咱们开酒馆,我管酿酒烧菜,小南管跑堂接客,你管计算收支账目,人手已经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