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东里授首

斗帝仙可汗 八仟羽 1299 字 2个月前

在婚姻上也不能和其他人通婚,只能是士家之间通婚,只有立了军功,才能免为平民。

个别立有特殊功勋者才能称爵,士的儿子不能为官,可以说士家的社会地位很低。

其他,比如通过重金、联姻等手段贿赂其他民族的首领,借用他们的兵力来替自己征战。

此外,征集乌桓、鲜卑等部骑兵。

建安十一年,曹操出征东北,大破乌桓踏顿政权,迁其众、略其马,“由是三郡乌丸为天下名骑”。

除袁绍之外,其他军阀也曾为曹操的骑兵部队“添砖加瓦”。如吕布死后,骑都尉张辽便率领剩余并州狼骑,投入曹操麾下。

其编制如《通典·兵》所载:“五人为列(列有长),二列为火(十人,有头),五火为队(十五人,有头),二队为官(百人,立长),二官为曲(二百人,立侯),二曲为部(四百人,立司马),二部为校(八百人,立尉),二校为裨(千六百人,立将军),二裨为军(三千二百人,有将军、副将军也)。

曹魏的军队大致可以分为四大类。

一类,中军,包括精锐的虎骑、豹骑,宿卫军武卫营。

武卫营的统帅最初是许褚,官职为武卫中郎将,后迁武卫将军。曹魏作武卫将军的,都是皇帝很亲近的人。

曹魏先后置武卫、中垒、中坚、骁骑、游击等新五营,归中领军统帅。

二类,外军,也就是驻各战区或出征的中央军。

留屯在外的将军及都督所领的兵,就称为外军。中央直辖的军队,就称为中军。

曹操打败袁绍占有冀、并诸州之后,平定一个地方,即留一部分军队在那里留屯驻防,并由一人任统帅,统摄辖区内诸军。

这种留屯制,实即魏晋以下盛行的军事上分区的都督诸军制的滥觞。

三类,郡县兵,各郡县维护治安的军队

四类,屯田兵,也就是士家制兵,有着军队名义的农民。

这些军队的待遇也千差万别,中军的待遇最好,外军次之,郡县兵更次之。

屯田士家兵最惨,比世家士族私有的普通佃农还要悲催。

每年家无余粮仅能裹腹不说,不旦死亡,家中妻子就沦为生口妇,甚至未死时,很多也被掠为作战部队将士的发泄的营妓。

平时,这些披着狼皮的曹军混水摸鱼,趁乱抢掠洗劫的事非常普遍,特别是在战争时期根本管不过来。

在魏、蜀、吴三国之中,军纪最差的莫过于曹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