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面一度非常安静。
道格率先打破沉闷,他起身走向餐厅正前方的墙壁,说道:
“狂侠先生,我看你很喜欢墙壁上的骨架,他们都是暗黑世界的各类土着,让我来给你一一介绍。”
他指着第一具大型的骨架,高眉骨,深眼眶,头颅的顶上还有一个小小的洞眼,像是子弹穿透留下的。
“这是阿萨族,他们的外表看似绅士,实则粗鲁野蛮,不懂得品味和享受,只会杀戮,不过他们也有优点,那就是对待敌人从不手软,这一点我很欣赏。
我曾尝试把他们训练成猎犬,然而他们的野性压制住了理性,到头来只能成为像得了狂犬病一样的疯狗,根本无法接受我发出的任何指令,有些可惜。”
道格又指了第二具骨架,它比第一具还要高大,长度超过了两米,脚骨和手骨也大了一圈。
“它是罗尼族和白尔族混合的后裔,上世纪有段时间称它们为摩尔人。
天生乐观的种族,母系部落,生下来就没有父亲,却丝毫没有影响它们乐观的心态,反倒因此更加团结。
它们拥有强健的体魄,灵巧敏捷的动作,在我第一眼看到它们时,就认为它们是极佳的猎犬。
可事实上,我又一次看走了眼。
它们太懒惰,吃饱了睡,睡饱了吃,每天都是躺在石块上,张开五条腿腿,晒着太阳。
我尝试着让它和勤奋的种族杂交,得到的品种不再懒惰,但我忽略了另一个关键点。
它们的低智。
杂交过来的后代继承了它们简单的智商,我发出的复杂指令,往往需要十几分钟才会明白,导致无法准确执行命令。”
道格走到第三具骨架面前,这一具比前两具骨架矮小一些,大概在一米六,头骨较大。
“小河族,优秀的猎犬品种,能够精准地执行各项命令。
河岛出身的它们有丰富的捕鱼技巧,捕捉陆地生物的能力差一些,但经过训练之后,便能成为水陆两栖的可怕猎犬。
它们的眼界和心胸狭小,凡事喜欢斤斤计较,这点用来做人不行,做狗却很好。
它们善于伪装,悍不畏死,最喜欢对敌人发起自杀式冲锋,虽然取得的效果欠佳,但却极大震慑了敌人的心神。
它们也有缺点,就是忠诚度不高,一旦失去控制,便会伤害主人,所以要小心它的反噬。”
第四具骨架也在一米六左右,头颅的骨骼有些扭曲,似乎动过手术。
“棒山族,嗯.....怎么说呢,它们是做狗的优秀品种,但不适合做猎犬。
天生爱美的种族,去参加那种宠物狗之类的选美比赛还行,想要把它们训练成猎犬,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