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都是我加的啊,您别信。因为那时候汉人穿衣服都是宽袍大袖,根本就没有裤子。一直到几百年后,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才从少数民族那里引进了裤子。所以严格来说,我们现在穿的,都是胡服。至于为什么要加最后这句,就是为了表现这位祭仲贪生怕死。其实他如果学陈佩斯那句,再坚持坚持,就挺过来了。毕竟那时候郑庄公刚死,郑国还是有很强的实力的。
祭仲心里明白,今天宋庄公无论提出什么要求,都是非答应不可,否则小命难保。只是不知道究竟为了何事,对一个外国访问团团长使用如此手段。
就听宋庄公道:‘’据我观察,你们现在的国君公子忽德行不够,他做国君对你们郑国不利呀!所以寡人想帮你们郑国强大起来,咱们好唇齿相依,不知祭大夫以为如何?‘’
祭仲心道,看来今日除了答应,别无选择了。不如他提什么都应允下来,等脱身之后,再做计较。
于是定了定心神,道:‘’难为宋国国君还在为我们郑国着想,不知国君钟意郑国哪位公子?‘’
‘’我看公子突不错,凛凛一表,堂堂一躯,况且德才兼备,品行端正,实在是国君的不二人选。‘’
祭仲道:‘’宋国国君所言非虚,我也正有此意。待我回到郑国,就按国君您说的办。‘’
宋庄公哈哈一笑,道:‘’都说君子一言快马一鞭,不是我信不过祭大夫,实在是怕万一反悔,可就不好玩了。所以辛苦祭大夫不吝笔墨,写下个字据,也好让寡人欣赏欣赏祭大夫的书法。‘’
‘’来呀,笔墨伺候!‘’
祭仲算是明白了,自己心里这点小九九,根本就在人家意料之中。写了吧,自己当初对奄奄一息的郑庄公答应过要好好辅佐公子忽,一旦写了文书,等于被人家抓了把柄,那就是不干也得干。不写吧,眼看着这个宴会厅都出不去,就要血洒当场。
思想斗争半天,干脆一咬牙,心一狠,去他娘的,就这么干!
欲知后事,且看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