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犯罪心理学

大家在案件材料可以看出来,十九年前侦查到后期,其实是走入了死胡同和死循环。

走不出情杀,财杀和仇杀的心理动机的框架。

十几年前的侦查一直是利用物质痕迹推理心理痕迹。

当物质痕迹上一无所获的时候,就无计可施。

旧案重侦,我们就要从心理痕迹入手,反证物质痕迹。

在赵耀心理师的帮助下,识别提取犯罪现场的犯罪心理痕迹,运用犯罪心理学对其分析和推测,刻画犯罪嫌疑人的特点和行为特征。

现在请大家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众人各抒己见。

题安说:“好,那么现在请赵耀心理师做总结和甄别。”

赵耀做总结,“心理侧写的结果就是,第一,单人作案。

第二,凶手为男性,现在年龄在50岁以上。

第三,作案时间都在晚上,排除晚上不容易被人发现的因素,很可能白天他有一份稳定的工作。

这份工作可以让他不违和地进入受害人的工作单位和家里,利于他观察受害人的作息时间和行为习惯。

例如抄水表工作人员,维修工人,社区人员。

第四,有一定文化水平,有服兵役和报考司法系统失败的记录。

第五,他有一定的擒拿格斗基础,这点从准确击打受害人太阳穴的力度和位置,能清楚反映出来。这点同时可以印证上一点,服过兵役或学过武术。

第六,对四名嫌疑人的道德瑕疵有细致的了解。

卷宗里面说,这四个人都上过法庭当过被告人,结果都是无罪释放。

这个凶手在十九年前,经常会去旁听法院庭审,来挑选那些‘法律’无可奈何的‘罪人’。

第七,凶手变态心理,不会因为四次作案就永远满足。如果他没死还会作案。或自己作案,或教唆逼迫别人去作案,还会有人被杀。

至于为什么十九年都没作案,或死或伤或被关,都是要考虑的因素,还有一点可能被我们忽略,他没有找到合适的衣钵继承者。

第八,心理侧写不会一次成功,要经过不断的修正和补充。

在最后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侧写,才能确定缉捕方案。”

题安说:“林飒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