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伯特见林恩没有恶意,而且态度很是诚恳,便没有多想,他端着咖啡坐回自己的位置上,抿了一口,问道:
“林恩先生,初次见面,我必须要开诚布公的告诉你,我们编辑社征稿的要求很高,你要投稿是吗,不知道你以前有没有历史成绩,这对我们评判你稿件的价格,影响很大。”
林恩摊手:“如你所见,我只是名不见经传小写手一位,没有任何历史成绩。”
艾伯特:“这样啊,那我能看看你的稿子吗?”
林恩点头:“这当然没有问题。”
说完,林恩从自己的背包中,取出了一篇稿子。
这当然是林恩用自己能力随手创造出来的一篇稿子,精神力极强,也为林恩带来了好处,他的记忆力和智商都变得超群。
他将自己记忆中曾经看过的经典网文桥段糅杂了一下,搞了个期待感拉满的开篇。
一位名叫约翰的男人在经过奋斗后,成为一国君主,他衣锦还乡,回到自己的故乡,发现自己的女儿竟然睡狗窝,他一怒之下,召集了十万勇士,准备踏平那些欺负自己女儿的反派!
艾伯特接过林恩的稿子,阅读起来。
一开始,他还带着些许轻视,可当他慢慢阅读下去,那清爽的排版,流畅的剧情,都让他代入进去了,和传统文学不同,他几乎是一目十行的快速阅读,完全不用动脑子,这种新鲜的阅读体验,加上爽快的剧情,让他不可自拔。
房间里只剩下划拉划拉的翻页声音。
艾伯特看入迷了,他很想知道,后续男主会怎么把那些欺负自己女儿的反派给镇压了,可惜,故事写到这里,却戛然而止,只留下了一个钩子。
艾伯特很是遗憾,问道:“怎么没了,后续的剧情呢?”
林恩:“剩下的剧情,我已经写好了,谈谈价吧,艾伯特先生。”
艾伯特站起身来,很是激动道:“老实说,林恩先生,你写的这篇稿子,很有创新,而且读起来有一种快感,老少皆宜,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写法,这样吧,我们签一个分成合同您在我们出版的杂志连载这本小说...”
对于林恩这样的宝藏作者,艾伯特怎么可能舍得放走,直接给出了很诱人的条件。
林恩笑了:“我当然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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