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两人僵持不下的档口,野狼出没,一双双绿意盎然的眼睛,出现在四周。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作为江湖第一杀手,他不将这些畜生放在眼里,取下腰间的软剑,白徵以肉眼难辨的速度解决掉了周围的狼群。
狼亦狡黠,有一头狼悄悄地摸到了林代玥这边,看准时机扑了出来。
白徵一直关注着这边,第一时间将手中软剑掷出,狡猾的狼即刻死亡。
少顷,浓重的血腥味袭入林代玥鼻间。
这么厉害?看起来跟七皇子都有的一比了,不是普通杀手,林代玥得出这个结论。
转念一想,普通杀手也不敢来御史府刺杀她呀!
白徵取回软剑,就着狼的皮毛处理干净软剑上的血渍。片刻后,他抱起林代玥。
他们得离开这里。
血腥味会吸引来其他凶猛的野兽,为了争夺狼群的尸体,猛兽们少不了又是一场恶战。
“放我下来,我能自己走”,虽然这人刚才救了她,可她还在气头上呢!
白徵:“确定吗?”
“怎么不……”说到后面,林代玥偃旗息鼓,颇为无奈地拉过身上宽大的披风将自己的脸给罩住。
一个可悲的事实摆在她的眼前,她的鞋子没有跟着她一起出来。
“都怪你”,林代玥闷闷不乐。
这几天受的苦,比她十几年来受的都多。自小锦衣玉食,这几天穿的是粗布衫,吃的是糠咽菜……
林代玥反思,或许父亲母亲说的是对的,她只适合安逸舒适的生活,她是千金大小姐。
外面的世界或许很精彩,可是不适合她。她只适合做那茶楼上的听客,听说书人讲故事。
夜间霜重露冷,需得尽快找到地方过夜。
故而白徵赶路的速度很快,耳畔是簌簌的风,等他察觉时,胸前的衣服已经差不多湿透了。
恰好不远处有一间破庙,白徵抱着人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