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钟,赶紧把这个卷宗调出来。”
很快这个编号713的卷宗出现在了大家的面前。
这是一起失踪案,失踪人金永志,1958年5月29日出生,金陵本地人,1995年4月17日,金永志的妻子梁美兰到派出所报警他的丈夫失踪了,卷宗上显示当时的办案人正是石磊。
卷宗记载金永志当时是金陵一家工程监理公司的监理。
梁美兰报警的时候声称金永志已经三天没有回家了,在去了工作的工地已经公司,还有询问了所有的亲朋好友之后,都没有找到人,于是梁美兰选择了报警。
而就在这份卷宗的背后,唐天却是发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老钟,你看这个名字。”唐天指着卷宗上的一个询问记录说道。
“邱明?咦,这不是我们在老石家里碰到的那个人吗?他说他是老石的战友,我记得他当时说他是什么地产公司的老板。”
“明成地产。”
“对对对,明成地产,原来他和这个金永志竟然是同事,而且两人当时都是在一个工地上担任监理。”
“不光如此,你看这份询问的笔录,应该是石所长当时做的,你看笔录上的内容,这个邱明说是14日晚上和金永志一起在饭店吃完饭之后就分开了,而金永志的妻子报警的日期是4月17日,并且说金永志已经三天没回家了,也就是说这个邱明很有可能就是金永志失踪前见的最后一个人。”
“可是这也说明不了什么。”
“这样,老钟,你想办法查一下当时金永志和邱明负责的是什么工程的监理,然后顺便查一下这个明成地产是什么时候成立的,石所长不会无故将一份十几年前的失踪案拿出来的,我怀疑他是不是查到了什么。”
“行,我这就安排。”
等到钟队离开后,唐天也是拿着这份卷宗来到了顾厅长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