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法医的尸检,张宏是被人用钝器击打了后脑勺,并且根据颅骨的碎裂情况看,击打的次数还不止一次,可以肯定凶手就是要致他于死地。
并且法医根据伤痕判断凶器是一种棍棒之类的东西。
随后市局刑警队接手了这个案子,并且很快就找到了酒吧,然后查到了张宏和田俊的矛盾冲突,这一点酒吧的老板和酒吧的工作人员都证实了。
另外还找到了张宏出事路段的监控,虽然没有拍到张宏被杀的画面,但是有一辆苏F68F888车牌的摩托车非常可疑,因为驾车人带着头盔无法拍到脸部,但是根据调查车辆信息显示这辆车是田俊的车。
随即警方这边立即将田俊作为本案的重大嫌疑人,然后带人到了田俊的家里,警察到的时候这家伙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在搜查的过程当中更是在这家伙的客厅里发现了一根棒球棍,上面还有受害人张宏的血迹。
然后通过监控证实田俊停在车库里的摩托车就是监控当中出现的那辆。
另外小区内的监控也显示,田俊是凌晨的一点二十进的家门,然后在一点四十三的时候那辆摩托车驶出了小区。
另外小区保安证实开摩托车出去的正是田俊,因为他和田俊打了招呼的。
保安说虽然田俊只是朝他点了点头并没有说话,但是他平时也是这样,而且骑车的那个人身型很像田俊。
有了这些证据,警方立即对田俊进行刑事拘留。
随后对田俊进行了审讯。
接下来的事情就跟之前郑卫国说的那样了,这家伙在第一次审讯的时候很快就交代是他杀了张宏,可是到了法庭却翻供了。
接二连三之后,这个案子就卡在这儿了。
唐天坐在那里摇了摇头,案子看上去没什么问题,凶器有,凶器上有受害人的血迹,有田俊的指纹,另外监控也有,虽然没有拍到脸。
而且这个案子也符合一个纨绔子弟的风格,大丰集团是通城市值最大的集团公司,可谓是通城最大的纳税大户,作为这样的一个集团公司的太子爷,岂能随便的被人欺负了,再加上又喝了酒,这些都说得通。
想了一会儿之后,唐天拿起桌子上的内部电话。
“王队,你到我这来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