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外间的阳台是连接在一起的,中间墙做了隔断,可以做到都在阳台看风景却能互不影响。

而外间的洗手间则是放在了观景阳台的左侧隔出来的一块空间。

因为角度设计的比较合理,所以这个洗手间的浴缸边上有一块巨大的落地玻璃窗。

可以一边躺在浴缸里舒服地泡澡,一边还能欣赏仙女湖的夜景而不用担心走光的问题。

想比于里间全封闭的洗手间,外间的浴缸还可以看到仙女湖的夜景显然更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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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当时赵小婉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并没有在里间的浴缸泡澡而来到了外间。

又或者,当时高陵和赵小婉就在外间这个洗手间一边看着仙女湖的夜景一边做着少儿不宜的事情也说不定。

从尸检报告来看,这两人应该是玩的比较疯。

林二在外间洗手间这里,看着浴缸摸着下巴陷入了沉思:这里的风景确实是很好啊!有钱人确实是懂得享受的!

之所以最后锁定了凶手是高陵,其实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酒店的房间相当于是一个密室,没有第三人在场的情况下,那么推测高陵杀人是理所当然的。

而且在死者的血液中检测出MDMA的痕迹,由此可以推测两人在喝酒狂欢的同时还吃了摇头丸。

摇头丸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能带来强烈的兴奋和愉悦感,使用者通常会在音乐的刺激下,随着节奏疯狂摇头,这也是它得名的原因之一。

这种毒品能增强人的情感体验,使人产生亲密感和同情心。同时,也会引发幻觉,让使用者看到色彩更加鲜艳的景象,或者产生空间扭曲的错觉。而且在幻觉和兴奋的双重作用下,吸食者可能会出现过度的性行为或者其他不计后果的社交行为。

这和尸检报告中提及的“死前有激烈的性行为”相吻合。

在这种情况下,高陵极有可能在摇头丸的作用下,做出了疯狂的行为从而杀死了赵小婉。

但是,高陵却是矢口否认。

他表示激情过后,他很疲惫,就回到里间睡觉去了。至于后面发生的事,他完全不知情。

显然,检控方是不会相信高陵的一面之词的。

靳柯他们几个律师在对案件的内容进行了分析之后,探讨的点是争取“过失杀人”或者“无意识杀人”进行辩护,至于无罪辩护,他们暂时还没有这个信心。

而吴凌岳表示过,要么做无罪辩护,要么就送他进去多坐几年。

林二在看完这仅有的一点资料之后,就对吴凌岳说道:

“我相信高陵是无辜的!”

“你可以为他做无罪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