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男人只是把箱子往地上一扔,拿起椅子上挂的外套就往外走。
“你的隐私我就不看了,你自己收拾一下,我还有个文件没看,晚点回来。”
没等叶宜家开口,他就匆匆出了门,看起来真有急事的样子。
叶宜家点头,索性盘腿坐在地上,一把将木箱所有倒出来。
光毛线手套就有5双,从歪歪扭扭漏着洞,到毛线紧密精致漂亮,仿佛能看出原主是怎么一点点学会织毛线的。
还有信,她随手拿起一封拆封了的。
给赵家明:
我昨天跟妈妈学会了做春卷,第一盘想送给你吃,你尝尝呀。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我们俩名字里都有家,我一想到就好开心。你上次说的事我想好了,我愿意,就是在叔叔阿姨面前帮你打掩护对吧,我可以的......
看了一半叶宜家就忍不住合上眼,掐着太阳穴。
信里,全是小姑娘情窦初开琐碎的自言自语,没有什么格式,像是想到什么就写什么,乱七八糟,却字字真心。
但傻姑娘怎么知道,对于男人,满腔真心比不上钢厂一枝花的几句温言软语、几滴泪。
剩下的信她也没再看,先把赵厂长要带的东西提出来,收拢到一堆。
再把原主的礼物,信件一一收拾好,叠到一起,改天拿回筒子楼吧。
这一晚,傅清远回来得很晚很晚。
她洗漱完等了好一会都不见人,半夜睡得迷迷糊糊时,突然身旁床铺一塌,然后一具温热的身子把她揽进怀里。
铺天盖地的酒气,似乎要把她淹没,又好像是梦。
第二天醒来时,身边已经不见了人影。
桌上倒是又盖着早饭,不知道男人什么时候打回来的早饭。
她叹一口气,扒拉出快要落灰的纸笔,开始咬着笔头写信。
但是,前世到后面打字,要么手机要么电脑,穿来这边后除去备考那段时间背书默写,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用自己脑子思考写些东西了。
甚至会有提笔忘字的感觉。
可怕,电子产品害人啊。
咬了笔头瞎琢磨一会,她匆匆收起了纸笔,换衣服动身去文工团那边。
写信哄男人是要的,工作赚钱也是要的。
接下来一周,她只要一闲下来,手里就停不下来,信纸也一口气攒了5张。
可以说,开头难,但只要忍着肉麻写写,还是下笔如有神的。
但是傅清远,这几天始终早出晚归,根本连个人影都见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