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山河表里潼关路。望西都,意踌躇。伤心秦汉经行处,宫阙万间都做了土。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主线任务:生存一世】
【支线任务: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看着虚拟的面板上浮现出来的字迹,王重心里不由得疑惑起来,这系统好像越来越懒了,给的任务也越来越简单,生存一世?自己随便找个地方苟起来活他一辈子,也叫生存一世吧!
不过出现在系统面板上的两首词,绝对不可能无缘无故。
收起心思,从厨房中将炖好的红烧肉盛入盘中,端上餐桌,小丫头已经迫不及待的爬上了小杌子,拿着调羹,两眼放光死死的盯着桌上的那一大瓮红烧肉。
看着色泽红润、晶莹诱人的红烧肉,闻着那近在迟尺的扑鼻肉香,便是李氏也忍不住咽起口水,更遑论王茜儿这个小娃娃了。
虽然母女二人早已馋的不行,可两双眼睛,仍旧望着王重,等着王重率先动快。
“吃吧!”王重拿快子夹起一块儿肥瘦相间的肉放到王茜儿碗中。
“谢谢三叔!”王茜儿当即便抄起勺子,准备下口。
“呜呜呜!”
“好吃!”
“娘你快吃!”
小丫头腮帮子被顶的鼓囊囊的,浓郁的肉香在口腔之中炸裂,刺激着味蕾,此时此刻,小丫头只觉得,便是那甜甜的饴糖,也没有这肉好吃。
李氏也满怀期待的夹起一块儿红烧肉,送入口中,贝齿轻扣,脸上立时便露出震惊的神情。
肥而不腻,软糯喷香,李氏空活近二十载,从未吃过如此美味的猪肉。
“叔叔,这……”
看着李氏震惊的神情,王重笑着道:“嫂嫂觉得此肉如何?”
“好吃!”李氏有些不敢置信的再度夹出一块儿,仔细端详着问道:“这是猪肉?”
“猪之五花,肥瘦相间,层层叠叠,滋味最佳。”
“想不到世间竟有如此美味!”李氏忍住感慨。
旁边的女儿王茜儿,正扒拉着王重新夹的一块儿五花肉大快朵颐。
半月后,扬州城西三十里,白水村,村东半里之地,一座三四十米高,种满了竹子的矮丘前,坐落着一座三进屋宅。
屋宅前一道宽敞的土路,径直通向白水村。
将整个宅子逛了一圈的李氏到现在还难掩心中的震惊,这宅子本是村中李员外的宅子,虽说李员外家早已举家搬到了扬州城里,可王重能够从他手中把这宅子连着宅子边上的六十多亩田地都给买到手,如何不让李氏惊讶。
白水村不大,住着四十多户人家,将近三百口子人,村中有余、李两大姓,余下的还有几个外来的,乃是早些年逃荒被衙门安置到的白水村,王重的父亲,便是昔年被安置到白水村的灾民。
谦厚三进带跨院的宅子,前院住着庄头余老实一家七口,所谓的庄户,其实便是白水村租赁庄中田地的人家。
这庄子名叫小竹庄,是王重花了超出市价两倍的价钱才从李员外手中买到的,从古至今,田地都是老百姓的命根子,虽说市价摆在那里,可若非到了不得已的地步,谁舍得把自家田地卖掉。
“叔叔,这庄子······”
“嫂嫂放心,这庄子来路正当,衙门那边都已经过了契书了,现如今房契地契都在咱们手上。”说着,王重便将一个深色的木盒递给李氏。
“这是?”李氏看了看木盒,又看了看王重。
“嫂嫂打开看不就知道了!”王重笑着道。
盒子并未上锁,李氏掀开盒盖,入眼的是一沓写满了字的契书、文书还有衙门出具的红书,上头还盖有大印。
可当李氏看清其契书上所写的名字时,惊讶的愈发难以言表,不解的看向王重,目光中满是询问。
王重冲着李氏拱手道:“嫂嫂请放心,哥哥虽然走了,但嫂嫂仍旧还是我嫂嫂,我也会把茜姐儿当成是亲生闺女一般疼爱,哥哥败光了嫂嫂的嫁妆,这庄子,日后便是嫂嫂的体己,嫂嫂若是有中意之人,想要改嫁,这庄子便是嫂嫂的嫁妆。”
“叔叔当我是什么人?”王重话音刚落,李氏就忍不住回了一嘴:“我李三娘既然嫁到了王家,那此生便是王家人,改嫁之事,请叔叔莫要再提。”
“是弟失言,请嫂嫂勿怪!”王重赶紧冲着李氏拱手一礼。
李氏看了看院正在院里摇着拨浪鼓撒欢的女儿,说道:“我这辈子,也没什么别的指望了,就想看着二娘平安长大,嫁一个如意郎君,顺顺当当的过一辈子。”
王茜儿是李氏和王重大哥的第二个女儿,是以被唤做二娘,李氏生的本是龙凤胎,彼时还被村中之人视作祥瑞,可不曾想,丈夫却忽然染上了赌瘾,家中田地也不料理了,日日与人吃酒耍钱,家中诸事,全靠李氏和王重两人料理。
却不想屋漏又遭连夜雨,大儿子半岁时一场高烧,直接夭折了,丈夫也丢了命,李氏悲痛欲绝,若非还有王茜儿个女儿在,只怕寻死的心都有了。
小主,
“我去前院寻老余头交代些事情,顺带再去地里转一圈,嫂嫂要不要同去?”
“都听叔叔的。”李氏并不是什么女强人的性子,相反还有些柔弱,自打丈夫去后,家中的主心骨变成了自家叔叔,李氏也渐渐养成了凡事皆以王重为主的习惯。
“我也要去!”小丫头不知何时已经跑到王重身边,抱着王重的腿,一脸期待的道。
王重笑着将侄女儿抱了起来:“好好好!咱们一起去!”
老余头本来也是白水村人士,早年间因父母双亡,便到城里在李员外家当小厮,因着老实本分,又舍不得离开白水村,李员外就让他留了下来,当了个庄头。
老余头的媳妇吴氏本是李员外家的婢女,嫁给老余头后,就跟着老余头一起留在了白水村,老余头跟妻儿这些年赞了不少钱,也买了几亩田地,但两个儿子陆续娶了媳妇,大儿子又给生了个孙女儿,家底渐渐也掏空了,光靠那几亩田地,哪儿养得活一大家子人,便在庄子上也赁了十亩水田种着。
“余叔!”
“见过东家!见过李娘子!”老余头是当过下人的,虽然以前王重跟他们一样也是个泥腿子,但人家现在是庄子的主人,那就是他们一家子的东家。
老余头在庄子上干了几十年了,对庄子上的每一寸土地都可谓熟悉无比,当即便领着王重和李氏三人出了庄子,一边走还一边介绍。
“庄子南边有个小湖,也是咱们庄上的产业,往年都会种些莲藕菱角什么的。”
“湖里有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