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漠的夜,非常冷。
本来就是春日,离着盛夏还早,正午未必酷热,半夜却是苦寒。
然而日出大营却非常热闹,简直可以说热火朝天。
正中央的篝火升腾而起,仿佛太阳一样明亮。营地里到处弥漫着酒香、肉香,还有欢声笑语。
云州来的、白玉京来的、白发剑客们,还有本地的老乡无不载歌载舞,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大营洋溢着无边的欢乐。
虽然刚刚那一战中不免有队友逝去,令人心中感伤,但胜利和曙光终究如期而至。此时此刻,众人还是想要好好地放纵的享受一番胜利的喜悦,抛却所有烦恼,引吭高歌。喝到酣处,甚至有平时文质彬彬者脱下衣服,光着膀子跳舞,众人无论男女都喝彩助兴,其放浪形骸可见一斑。
“你说要是有些什么余孽发动进攻,是不是能把大伙一锅端了?”
在营地外,一处远远地沙丘上,几个年轻人席地而坐,自己摆了一桌小宴。虽然不如营地的宴会丰富,但也有酒有肉。
此时一个年轻人略带一点儿酒气,跟另一个少年大声说道。
“不会。”另一个少年看样子十七八岁,眼睛在夜空中明亮如星辰,他身上也微有酒气,但没有一丝醉意,“我们在这里看着呢。如果有敌人来袭我们会看见的。”
先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笑了笑,道:“不是我们,是你。今日我是打算不醉不归的。我们都吃酒,你要赶路所以不能吃。所以放哨警戒的事儿还得靠你。”
他想着拍了拍少年的肩膀,道:“阿昭,其实这是对你有点不公平的。明明你才是第一功臣嘛。如果你在大营里,应该是众星捧月……哦,捧日才对。结果只和我,哦,还有危色,还有这位……”
旁边郑昀陪笑道:“郑昀。”
江神逸道:“还有郑兄我们几个喝冷酒。要不是你想感受一下喜悦的气氛留下来吃两杯,甚至要连夜回中天府。这可是有点不近人情了。”
汤昭自己倒是很轻松,道:“一来,我确实也没那么高兴。战斗的结局对我来说其实不大美好。”他将手中酒一饮而尽,“受吊不受贺,对他人来说或许略有矫情,但对我来说,是真没有什么心情宴饮。有大漠、星空,还有师兄你们陪着我就很好。”
“再者,叫我离开人前先赶回去,这是君侯为了我好。要知道这把剑……”
他轻轻抚摸了一下腰间悬着的两把剑中的一把,“牵扯实在太大,尤其是我还在人前露过剑,虽然没有明说剑的名字,但金乌剑并不是特别深的秘密,知道的人不在少数。就算外人不知,但凡有一个识货的能猜到,很快就要传的尽人皆知。再加上我并没有隐姓埋名,很容易就能查到来路,因此还是不要多露面的好。”
江神逸不以为然道:“不说你立下的功劳,就说你的实力,天下有几个人能抵挡?查到了你家里又怎么样?还敢对你出手?你不去找他们的晦气就罢了。我看谁敢多说一个字。”
汤昭道:“若是此剑在手,我自然谁也不怕。但它终究不是我的剑,它有它的归宿。现在要紧的是为它找到合适的归宿,在这之前我担的干系巨大,可能会引起很多天上人的注意,他们的强者更是高不可攀,可不敢说纵横无忌。”
江神逸道:“是了,据说天上有个很讨厌的势力一直盯着金乌剑,叫什么……”
郑昀道:“彩云归。这倒是不用太在意。自从我把金乌之影带出了彩云归,她们就失去了要求金乌回归的名义了。而且没了金乌约束,所有的捧日使也不再归她们控制,反过来还要因为旧恨对付她们。到时候公子持剑往彩云归走一趟,一声令下,所有捧日使揭竿而起,彩云归登时要土崩瓦解……”
他越说越美,恨不得要撺掇汤昭去彩云归了。但他也知道以汤昭的性格,是不可能主动去踹门打脸的。
真是遗憾,要是郑昀自己得了金乌剑,定要叫那些老太婆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