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三人简单吃过饭,各自躺下休息。睡意朦胧中,响起敲门声。

杨明起身揉着眼睛开门一看,皱着眉头嘟囔一句:“不需要”,“咣”关上门。

“咚咚咚”这次声音很大,像是在砸门,门外人还大声吆喝:“开门,臭石头,我都没认出来。”

杨明一惊,心说坏了:“这时代宾馆估计还没有失足女,听声音蛮熟悉,难道是欢姐?她怎么变了模样?”

赶紧又拉开门,皱眉仔细看,身形像是叶欢。大波浪卷发,瞎子用墨镜遮住半边脸,穿着米黄色风衣,敞开衣襟露出高领黑白条纹毛衣,下着深蓝色牛仔裤,黑又亮过膝长靴,手上还戴着皮质黑手套。

叶欢看着眼前睡眼蓬松大男孩,审查犯人般看着自己,摘下墨镜,不由叹息一声:“这才多长时间没见,你竟然不认识我了。”

“欢姐,你怎么……又变漂亮了!以前就觉得你长的天仙一般,这次……我都不敢看你了。”杨明赶紧躲开,让时髦摩登打扮叶欢进屋。

叶欢嘿嘿一笑:“你倒是愈发会哄人开心了,以前可不这样,不说笨嘴拙舌了,但也没这样奉承人的。”

随意坐下来,看看一副羞涩微笑状杨明,叶欢”呵呵”一笑:“行了,别装了,我不就换了身行头,值得你这副样子吗!”

杨明关门坐下来,微微一笑:“我今儿见了姐姐你,才明白王哥作品里描写女主角用词:像一炳关老爷大刀。

我刚看怎么都想不明白他为何这样用词,原来他暗示意思是,美女在逼人犯罪。”

“去你的吧,我看了,他意思是说:女人性格太凌厉,男人看了肝儿颤,哪是你这样胡说的意思。”叶欢放下随身挎包,身子往沙发上一靠,形象如后来常说的葛优瘫。

杨明笑眯眯看着叶欢,内心暗叹:“这姐姐衣品天成,后世失足女装扮,穿她身上竟有种勾人夺魄魔力。原以为她体型瘦弱,看脖子以下部位,却也鼓鼓囊囊很有规模样子。”

“饿了,去餐厅吃饭吧!”叶欢喏喏嘟囔道。

杨明看看时间还不到五点,琢磨一下:“欢姐沪城熟悉,咱们出去吃顿好的吧,弟弟我想表示一下。”

叶欢摆摆手:“过年期间,很多饭店不营业,这家宾馆餐厅饭菜也不错,这里对付一顿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