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因为,在沙漠中,木料是如此罕见。
据说曾经,十字军在第一次攻打卡勒堡时,守卫这里的拜火教军队提前砍伐了城外的树林,十字军便连建造攻城器械的木头都找不到了。
总之。
英勇冲锋的骑兵们,没有遭受任何阻拦,便如一阵狂风般,呼啸着冲进了敌人的大营里。
这片营地里,居住的恰巧正是来自突尼斯酋邦的军队,骤然被马蹄声惊醒,他们都没联想到是有人对他们展开了夜袭。
因为对这个时代的人们而言,根本就不存在“夜袭”这种概念!
即使有人用了这种手段,所能取得的战果也非常有限,甚至自身损失更严重,久而久之,也就没人用了。
奇招,如果不够稀罕,又怎能说是奇招?
可奇招若是真的好用的话,又怎么可能稀罕?
洛萨染血的武装剑噼断了一个刚走出营帐,连顶头盔都没戴的士兵的脖颈,鲜血顺着剑刃淌落。
他只看面相,就知道被他杀死的人,是个很年轻,在他原先的世界,只能被称作是孩子的少年。
但他的心情现在却已不再会因此而产生任何的触动,反而更关心自己距离升到第七级还差多少。
因为能恢复体力和精神力的缘故,他在升级前,必定是要卡好释放一波大招的。
披甲骑兵们肆意冲杀着。
夜视的能力简直就是在开挂。
那些从营帐中冲出的萨拉森士兵,甚至根本就分辨不出谁是敌人,谁是自己人,只能个子为战,反击的力度低得吓人。
“别恋战,跟着我!”
洛萨大喊道。
这里仅是萨拉森营地的一个微不足道的角落,他要找的是萨拉森人的马厩和储备粮草的地方。
烧掉马厩,能废掉萨拉森人最强悍的骑兵。
烧掉粮草,他们更是不得不立刻退兵。
但战场上是如此的混乱,在营地里这种俨然巷战的局势当中,能够听清洛萨的喊话的人实在太少了。
有的骑士们戴着只露出一条缝隙的桶盔,在一连冲出好几百米后,才惊觉自己距离大部队已经很远了。
所幸敌人根本没组织起有效的防御,他们在意识到这一点后,也开始后撤,重新与自己的战友们抱团。
拥有夜视能力的他们,不会像无头苍蝇一样乱跑。
洛萨询问道:“芙琳,群体夜视术还能维持多久?”
芙琳回道:“最多半个小时,你们要尽快了。还有,这段时间我不可能再使用群体血瀑,为你们增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