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就是第三个议题《恶魔果实公有化及恶魔果实能力者登记法桉》,这个就让包括屏幕前的观众内部都产生了分歧。
因为这个法桉是要将所有的恶魔果实都从法理上归为世界政府所有。
任何人在野外发现了恶魔果实,严禁私自送与他人或贩卖交易。
必须主动拨打‘圣地宝库办公室’的电话上报,然后前往指定的附近警察署,等待圣地宝库部门官员前去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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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上报者也不是毫无所得,如果上交的恶魔果实能查明信息,就会根据评估的价值给予奖金补偿。
如果是未知的恶魔果实,也会给予至少一亿贝利的奖金补偿。
可以说。
任何一个人只要找到了恶魔果实并上交世界政府,就可以原地暴富变成一个身价上亿的富人。
甚至。
如果上交的是自然系恶魔果实或者幻兽种恶魔果实,那就不是一两亿了......
但是。
如果私自给予或交易,那一旦发现那后果就严重了,根据恶魔果实的价值会按照重刑罪,判处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关键是重刑罪!
可如果找到后没给别人,也没卖出去,选择自己吃了呢?
这里就是令许多海星民众感到不舒服的地方。
根据法桉规定。
一旦选择吃了恶魔果实,就需要主动到附近的警察署,登记自己的资料和联系方式。
如果住址和电话号码出现了变化也需要第一时间到警察署更改记录。
其中也包括现在已经是恶魔果实能力者的人。
而当世界政府需要征调的时候,必须无条件服从和配合,但事后会给予一定的酬劳,建立了功劳也会进行表彰。
可若是拒绝登记或之后发现长期没有登记,一旦被警察发现就要面临高额罚款和强制登记了。
登记后要是拒绝征调,那性质就更严重了。
至少得走一趟司法岛。
因此。
《恶魔果实公有化及恶魔果实能力者登记法桉》顿时在海星各地掀起了轩然大波,议论声宛如浪涛般此起彼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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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令许多民间的恶魔果实能力者们脸色大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