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那么长时间,又按下了这个楼层啊……
电梯里只有她一个人,其他人早就下班回家了。但她知道,那个女人肯定没回。
电梯一点点上升,数字也在爬升。
那个女人一般都枕着手臂睡觉,实在耐不住性子了就泡杯咖啡到街上,走过新巴别塔比白天更热闹的夜市,到了新世纪中心公园的湖边才停下,就坐在湖边,脱下鞋子,脚浸泡在水里,放空大脑,坐上三分钟,然后起身回公司。
走路一来一回都得一个小时,有车也不开,出差都骑电瓶车出门。
不仅如此,咖啡也必须要现磨的咖啡豆,不加糖,只加生牛乳,吃饭只用筷子,素食主义,已婚,但和丈夫从来没见过面,更谈不上爱,她就是这么一个随性的怪女人。
“叮!”到了。电梯门一开,她却看到一队“甲虫”,集团军的,负责收尸,七人,穿着硬壳的黑底蓝边制服,戴着奇丑无比但特别耐撞的头盔,手一只是手锯,一只是钩子,一人背着一个黑箱子,钩子上提着黑塑料袋。
一见面,就闻到一股腥臭。
林小姐走了出来,让开。
他们也没有看她一眼,走进了电梯里。
她耸耸肩,敲了敲部长的门。
“进。”
进门,蓝孔雀头发有些乱,靠在桌子旁边,搅着杯子里的咖啡,热气腾腾,桌上还摊着七八包拆开了的速溶咖啡,一大瓶冰镇的,还带着水珠的牛奶,以及一小袋方糖。
她瞥了她一眼,抿了一口咖啡,哈出白雾。
“我还以为你死了,让他们来给你收尸。”林小姐指指门外。
“我没那么容易死。”她依然很平静,但碟子和杯子轻微的碰撞声却掩不住内心的慌乱,手在抖,“不过我没想到的是,你还会回来见我。”
“你救下了瑟瑞斯,就像救下了我一样,替你办脏事,什么毒品啊……”林小姐单手叉腰,身体里涌动着一股莫名的热流,“但你抛弃了她,实在兜不住了就随手扔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