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6章 案件的基本处理方式

有了这些辅助办案的工具以后,人也就逐渐变得不那么愿意动脑子了。

即便有监控,要是没有拍到犯罪嫌疑人的正脸,或则因为分辨率的问题,导致画面模糊不清,也破不了案。

之前在跟徐建闲聊的时候,还听他说起,就算监控拍到了正面,也不代表就一定能抓到人。

扯远了,回到正题上,眼下的这个案子,徐建通过经验的分析结果是。

传统的冷处理并不管用,因为可以传统冷处理的案子,基本上都是上面不太重视,也就是没有引起太大社会影响的案子。

这种案子比较容易能够捂得住,因为热度不高,没有人在乎,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伙儿都忘了。

甚至于,这种案子谁要是死揪着不放,那就是一根筋,吃力不讨好。

在体制内这种人不多,以前的徐建就是其中之一。

而不能冷处理,逼着派出所必须要去办的案子,又应该怎么处理呢?

当然也有处理的办法,其实这个办法在古时候应用也非常广泛,摸鱼。

不是指的上班那个摸鱼混时间,而是找替死鬼。

这是一个过程,需要找到合适的人选,合适的时间,以及合适的理由。

就比如,一个被强暴的案子,你找一个女人去顶包,傻子都能看得出来有问题,至少也得是个男人把,好歹得有个作案工具才行。

这就是合适的人选。

另外时间线上也必须要吻合,当然这个很容易做手脚,既然都选择了摸鱼,那这些伪证不用担心,理由他们也会帮忙想好,这个不用担心。

不好的地方是,这就是明目张胆的冤枉他人。

好的地方是,能够破案,给上面一个交代,给广大市民一个交代,也停止无休止加班的爆肝工作,你好我好大家好!

当然,他们倒也不是随便抓一个人顶包就行,作为代替的罪犯,往往本身就是十恶不赦的犯罪分子。

基本上属于死刑立即执行的类型,这种时候只要花点儿钱,让他认罪背下这口黑锅,然后就能给家属留下一大笔钱。

这种情况不用犯罪嫌疑人同意,在钱的驱使之下,罪犯家属自己会做思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