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的半个小时全花在翻来覆去打领巾上,直到满意为止。接着,他又发现指甲的长度超出了自己所能接受的限度,也不十分干净。他跑去找剪子剪指甲。
剪子搁在桌上,旁边还放着其他东西。“看看这儿都有什么?”他问,“稿子!写了魔法咒语的稿子!”他觉得特别逗。“你瞧,这事儿多怪,”他对小木头人说,“写稿子这家伙我居然认得!他叫埃文·阿什福德——想来,这些 书都是他的。”他又读了几段。“哈!你绝对猜不到他现在干的事儿有多蠢!念咒语召唤仙子!哈!哈!他告诉他自己说这是为了招个仙仆,以此推动英格兰魔法事业的发展。其实他只不过是为了震一震吉尔伯特·索恩!他千里迢迢跑到天下最奢靡的城市,在乎的却只是伦敦某个老头子的所思所想!真是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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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厌恶地把稿纸放下,拿起了剪子。一转身,脑袋差点儿撞上什么东西。“怎么?!……”他叫起来。
屋顶垂下一条黑色的绸带,底端吊着几根细小的骨头、一管深色的液体——可能是血——以及一张写了字的纸,所有东西都绑在一起。绸带这长短——人若在屋里走来走去,大概迟早总会撞上。阿什福德摇了摇头,不敢相信有谁会这么蠢。他往桌边一靠,动手剪起指甲来。
几分钟过去了。“你知道吗,他原来有个老婆。”他对小木头人说起来。他把手伸到烛光下检查指甲。“阿拉贝拉·伍德霍普。天底下最最可爱的姑娘。可惜已经死了。死咯,死咯,死咯。”他从桌上拿起指甲锉,给指甲抛光,“现在想想,我那会儿是不是有点儿爱上她了呢?我想一定是的。她叫我名字的同时还伴着微笑,那模样真是娇俏极了,每次她一这么叫我,我就肝儿颤。”他笑起来,“你看,这事儿多荒唐,我连自己叫什么名儿都想不起来了。劳伦斯?亚瑟?还是弗兰克?要是阿拉贝拉在这里就好了。她会知道的,而且她也会告诉我的!她可不是那种专跟你开玩笑、玩笑早已不好笑了还继续玩下去的女人。老天作证,我真希望她也在啊。我这里疼得慌。”他拍了拍自己的心脏,“这里面有什么又硬又烫。”他敲了敲自己的脑门,“可只要跟阿拉贝拉聊上半个钟头,什么就都好了,我敢肯定。也许我应当召唤这家伙的仙子,托他把她带过来。仙子能召来死人的,不是吗?”他把咒语从桌上拿起来,又读了一遍,“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全天下再没这么容易的事了。”
他想都没想就大声念了一遍咒语里的词儿。罢了想起磨指甲才是要紧事,于是继续忙活去了。
彩绘木橱边的阴影里有个穿叶绿色外套的人——发色好似大蓟绒毛——脸上带着微笑,像是被什么逗乐了,笑容透着他自恃甚高。
阿什福德仍一门心思地弄他的指甲。
头发好似大蓟绒毛的先生飞速走到阿什福德身旁,伸手要揪他的头发。可还没得手,阿什福德便直直看向他,问道:“鼻烟这玩意儿,您身上大概一撮儿都没有吧——有吗?”
白毛先生呆住了,一动不动。
“这可恨的外套我每个兜都翻遍了,”阿什福德道,压根没察觉对方有多惊讶,“哪儿都找不见鼻烟壶。我简直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出来的时候居然没带。我平时吸的是肯德尔棕标的,要是您有的话。”
他边说边又开始掏兜,忘记屋顶垂下来那一簇有血有骨头的小花束,一走动,头便碰在了上面。花束往后悠起,又悠上前来,不偏不倚正击中他的印堂。